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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现状及发展建议

发布日期: 2022-06-24 15:55 来源: 农村新报

作为农业大省,湖北省绿色处理农业废弃物需求极大。农业废弃物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多种方式再利用,不仅能促进农业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还有助于延长现代农业产业链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具有经济、社会和生态等多重效益,对于湖北美丽乡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工作现状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乡村环境整治。发改、农业、供销等相关职能部门,做了大量工作。

出台《围绕“8个1”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培育湖北再生资源集团、格林美和回收哥等大型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龙头企业。“湖北供销华中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及废旧家电拆解平台”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武汉城市矿交所、仙桃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大市场先后建立。全省化肥投放量不断减少,2019年全省化肥用量273.9万吨(择纯),2020年减少至267.3万吨,2021年再次减少2%。微生物肥料和商品有机肥不断增加。

工作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县域缺乏农业废弃物治理专职队伍,乡镇农业废弃物治理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标准缺乏执行细则,网格化治理未完全实现,产业链各环节不能协调参与治理。环境污染治理分散,排污治污能力有待提升。同时随着农业规模增长,污染面呈扩大趋势,农膜治理的相关技术尚存在空白,行业的检测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

几点发展建议

1、省级层面成立“湖北省农业废弃物治理基金”。基金支持县域环境治理企业科技创新转型工作,做好科研创新的后备工作。每年按产业、企业规模,分类、分批次地对县域企业的农业废弃物治理科研创新项目进行资助。同时整合项目资金,创新农村环保资金投入方式,实现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与基本农用改造、农村新能源开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整体推进,充分发挥资金的集聚效应。

2、做好农业废弃物治理的整体规划。以发展循环经济为指导,以县一级层面开展基于种植、养殖和加工一体化为主体的循环农业发展顶层设计,构建农业及其相关产业的生态产业体系。以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及与特定农事生产活动相关的乡村旅游、乡村民俗文化等农业生产为载体,通过构建秸秆、粪便和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及循环型社会行为体系,发展从农户、农田层面、农业产业园到循环型社会的模式,实现县域生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加大对领域内示范企业的培育力度。以科研投入资金为标准设定补贴金额,鼓励列入各类培育计划的企业率先开展新型农业废弃物治理手段研发项目,按照“龙头企业+中小微企业”形式进行绿色补贴。依托县级原有科研单位,以政府买单的方式,拨款专项资金,鼓励龙头企业与绿色科技公司合作,助力农业废弃物治理领域内的中小微企业开展相关技术研发和应用。

4、加强科技研发。按照“饲料化利用、能源化利用、基料化利用、工业原料化利用”的发展方向推进农业废弃物的技术研发,提高其附加值,创造更多的价值。推进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及工业原料化五个利用途径的相关技术耦合,分类推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与应用。

5、加强农业废弃物治理的人力资源开发。推进有农业废弃物治理课题研究的相关院校对县域环境治理企业进行结对合作,建立农业废弃物治理的人才工作站。打造与农业废弃物治理发展相匹配的技能型人才队伍,将农业废弃物治理基层执行专业人才的培训提前至校园内进行。围绕乡镇基层环保管理人员组织管理、业务技能、监察监督等方面进行再培训。

6、加大对农业废弃物利用的宣传。继续深化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把宣传教育和制度化建设相结合。鼓励乡村通过制订村规民约、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方式,组织村民参与项目运行和管理。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筹集部分资金,集中管理使用,解决村社环境卫生保洁费用。

7、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将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村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目标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业绩挂钩,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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