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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业农村系统2020年“宪法宣传周”和“宪法进农村主题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1-27 17:25 来源: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各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农业农村系统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全市农业农村系统2020年“宪法进农村主题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全市农业农村系统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组织开展好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掀起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热潮,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制定“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30日(周一)至12月6日(周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重点宣传内容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活动安排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农业农村系统2020年“宪法宣传周”和“宪法进农村主题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农业农村普法工作实际,今年“宪法宣传周”重点开展下列活动:

(一)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围绕服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针对农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疫情防控和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农民群众对宪法的情感认同,提高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进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要在学习宣传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农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主要活动包括:

1.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向村委会、村民赠送涉农法律书籍资料,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涉农法律知识。在农村公共服务窗口、文化活动室、公共法律服务站等公共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和宪法宣传资料,在农村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宪法宣传栏等。

2.邀请普法志愿者、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顾问等开展线上宪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普法宣传。

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由各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以区农业农村局为实施主体。

(二)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推动机关工作人员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主要活动包括:

1.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2.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机关党支部学习的内容,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3. 组织开展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讲座。

(三)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组织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进网络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

主要活动包括:在政务网站首页开设宪法宣传周专题,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广泛传播有关宪法宣传的文章、图片、动漫等法治文化作品,营造人人学宪法的浓厚氛围。

五、其他活动安排

(一)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法,下沉社区党员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参加宪法法律知识宣传咨询活动。

(二)全市农业农村部门下载使用湖北法治网推送的有关宪法宣传资料,包括宪法宣传主题海报、视频、短语等,在公共显示屏、宣传栏等公共场所推送、张贴宪法宣传标语、海报。

(三)在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显示屏等推送宪法法律知识、宣传挂图、视频等。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突出宣传主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突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准确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立足彰显法治权威,树立法治信仰,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时效。要切实担负起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组织领导职责,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内容;要认真制定细化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原则上不集中组织大型线下宣传活动,以区农业农村局为实施主体,围绕主题开展活动,结合实际周密策划,制订方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实效。

(三)落实普法责任,坚持服务群众。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宪法进农村主题日”活动以区农业农村局为实施主体,以“宪法进农村主题日”活动为契机,要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要结合“七五”普法成效宣传,使宪法学习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增强活动互动性和参与度,力戒形式主义。要坚持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帮助广大农民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努力满足农民法治需求。

各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的图片、视频等,请即时发送到局法规处邮箱,并于12月7日前将本区活动开展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法规处。

联 系 人:潘武玲     联系电话:65683223

电子邮箱9549518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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