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
为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鲜活农产品的储备和供应,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稳、祥和的春节,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制定了《2021年元旦春节鲜活农产品储备及供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公示,请自愿参与的企业和合作社认真对照《方案》要求及时开展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1年元月11日前交市农业农村局市场合作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文 剑 联系电话:65683241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4日
2021年元旦春节鲜活农产品储备及供应实施方案
2021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保障节日期间我市鲜活农产品供应充足、品种丰富和价格平稳,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现就做好2021年鲜活农产品储备及供应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品种、数量、时间以及补贴标准,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展储备及供应工作。
2.正常供应和应急调控相结合。储备产品日常遵循市场规律正常供应,当出现异常状况需要应急投放时,坚决服从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全力确保储备品种按时按量按指定渠道有序投放。
3.自愿参与和严格监管相结合。储备和供应工作由本市主要农产品生产、流通经营主体承担实施,市农业农村局对储备和供应过程实行全程动态管理。
二、储备品种、计划、补贴标准及储备时间
(一)储备品种、计划及补贴标准
1.蔬菜(包菜、大白菜、白萝卜、莲藕)
(1)补贴金额:300万元。
(2)储 备 量:500万公斤。
(3)补贴标准:0.6元/公斤。
2.鲜蛋
(1)补贴金额:60万元。
(2)储 备 量:60万公斤。
(3)补贴标准:1元/公斤。
3.鲜鱼
(1)补贴金额:100万元。
(2)储 备 量:100万公斤。
(3)补贴标准:1元/公斤。
(二)储备及供应时间
储备时间从下达储备任务之日起,直至2021年3月31日结束。
三、工作程序
(一)方案公示
市农业农村局将2021年冬储春供实施方案在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上公示。
(二)企业申报
自愿参与的企业对照储备单位申请资格(见附件),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书面申请。
(三)任务下达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工作要求,按照信用优先、能力优先的原则, 遴选一批企业承担储备任务,并下达储备任务量。
(四)任务实施
承担储备任务的企业按照要求开展储备工作,并在储备期间严格按照《冬储蔬菜、鲜鱼、鲜蛋工作完成标准》(见附件)认真收集整理并编印工作台账。
(五)检查与验收
储备期间,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将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台账等方式对各企业储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冬储春供工作结束后,各承担企业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冬储春供落实情况报告(包含工作台账一式三份编印成册)。
(六)资金拨付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对按要求完成储备工作,台账清晰、任务达标的企业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成立工作专班
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场、畜牧、渔业的领导任责任组长的元旦春节鲜活农产品储备和供应工作专班,市场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蔬菜、鲜蛋、鲜鱼三个储备供应工作专班,分头开展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管工作。
(二)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1.市农业农村局市场处负责总体协调,指导各工作专班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蔬菜储备任务的组织实施工作。
2.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处、畜牧兽医处负责做好鲜鱼、鲜蛋储备任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牵头做好本行业储备情况的巡查、监管和验收。
附件:1.储备单位申报资格和标准
2.冬储蔬菜、鲜鱼、鲜蛋工作完成标准
附件1
储备单位申报资格和标准
一、蔬菜储备单位资格标准
(一)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
(二)有固定的承担储备任务所需的储备场所。
(三)拥有一定规模的零售终端或配送、销售渠道。
(四)有稳定的货源渠道和一定规模的运输队伍。
(五)有完备的质量安全检测设备和相应管理机制。
(六)日均生产交易量在10万公斤以上(批发市场100万公斤以上),年交易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
(七)承担过“冬储春供”任务的企业优先考虑。
二、鲜蛋储备单位资格标准
(一)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鸡蛋生产企业,企业符合武汉市畜禽产业发展规划布局。
(二)有固定的经营门点(或流通渠道),拥有完成储备任务所需的储备场所。
(三)年设计存笼规模达到10万只以上,拥有一定规模的运输队伍。
(四)生产设备齐全、粪污处理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五)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有完善的防疫制度、完善的养殖档案。
(六)规范使用饲料和兽药等投入品,无采购和使用违禁药品情况。
(七)承担过“冬储春供”任务的企业优先考虑。
三、鲜鱼储备单位资格标准
(一)本市国家级或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二)有固定的经营门点和完成储备任务的储备场所。
(三)企业自有精养鱼池养殖面积达到200亩以上。
(四)草鱼、鳊鱼、花鲢等品种养殖量占80%以上。
(五)捕捞、运输、市场销售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
(六)能在恶劣条件下及时组织鲜鱼上市。
(七)承担过“冬储春供”任务的企业和在2020年疫情期间水产品保供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优先考虑。
附件2
冬储蔬菜、鲜鱼、鲜蛋工作完成标准
序号 | 内容 | 应得分 | 实得分 | 备注 |
1 | 成立工作专班 | 8分 | ||
2 | 储备现场有宣传横幅1-2条宣传板一块宣传单2000张 | 12分 | 每项4分 | |
3 | 制定了工作方案和紧急预案 | 8分 | 每项4分 | |
4 | 有购销台账有原始凭证有固定储货场地 | 12分 | 每项4分 | |
5 | 提交承诺书(或责任状) | 8分 | ||
6 | 在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或超市等终端有销售点5个以上 | 10分 | 每个2分 | |
7 | 有基地生产订单和产销合同 | 12分 | 每项6分 | |
8 | 每日购销存周转量占下达计划量的80% | 10分 | 低于60%不得分 | |
9 | 储备产品有质量安全检测记录 | 10分 | 每日抽检得10分 | |
10 | 员工储备任务知晓率80%以上 | 10分 | ||
合计 | 100分 | 得60分以下为不合格 | ||
说明:得分80分以上的给予全额补贴;得分在70—80之间的给予80%补贴;得分60—70之间的给予70%补贴;得分在60以下的取消当年补贴和下年度冬储申请资格。 |
检查员: 2021年 月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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