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武农(农机)简罚〔2020〕02号 | 吴新平(武汉新洲为民农机服务部)维修农业机械未填写维修记录 | 吴新平(武汉新洲为民农机服务部) | 92420117MA4JDUWM8W | 吴新平 | 2020年 8月 20日,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执法人员在全市农业机械维修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吴新平(武汉新洲区为民农机服务部)未按法规规定填写农业机械维修记录。 | 警告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 期限:当场执行 |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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