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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2019年度奖补资金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9-04-18 09:32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一、目标任务

  力争到2020年,在全市建设2-3个都市田园综合体。

  二、资金额度及分配

  武汉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2019年度奖补资金共3.6亿元。安排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1.3亿元、新洲区1.15亿元、江夏区1.05亿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0.1亿元。

  三、支持范围

  支持东西湖区都市田园综合体(49.8平方公里)、新洲区仓埠都市田园综合体(50平方公里)、江夏区都市田园综合体(50平方公里)、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智慧农都”都市田园综合体(49.61平方公里)范围内农业农村发展。

  四、任务清单

  1.落实建设规划。按照各综合体创建总体规划,各创建区制定2019年度综合体创建实施方案。

  2.推动产业发展。发展特色产业,突出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加强相关配套建设。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

  3.培育经营主体。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综合体建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一批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

  4.打造农业品牌。推进综合体农产品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信誉度和知名度。开展综合体整体形象设计,强化宣传推介,塑造良好形象,扩大影响力。

  5.注重生态发展。大力发展高效、生态的循环农业,推行种养循环模式和农作技术,综合体范围内菜果茶园区有机肥施用量每年增长2%。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综合体园林式、景观式建设。

  6.加强招商引资。落实招商的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工商资本投入综合体建设经营,着力招大商引强商。

  五、管理方式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武汉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17〕88号)和《关于在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等区开展武汉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的通知》(武综创〔2018〕2号),按照“市级奖补、区级创建”的基本原则,市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综合体年度实施情况组织综合评估,择优奖补。各创建区综合体管理工作机构负责综合体创建工作的统筹和综合协调,监督综合体资金使用和管理,并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价。

  六、产业扶贫

  各创建区要结合扶贫工作实际,优先支持综合体范围内农业产业扶贫工作。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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