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城区人民政府,区新农办: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快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按照《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市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函》(武财农函〔2019〕105号)要求,现将继续推进2017-2018年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工作任务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继续贯彻执行《市农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017-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与奖补标准>的通知》(武农财〔2017〕13号)关于建设标准、奖补范围及条件、奖补标准及办法、职责分工等方面的规定,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不断强化产业发展基础、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形成一批基础条件扎实、发展理念先进、创新要素集聚的美丽乡村集群,不断吸引城市资源、产业资本投向农村,引领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断完善全市美丽乡村发展带格局。
二、建设任务
各新城区要加大力度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即继续推进2017-2018年各区经评审确定、批复下达并报市级备案的134个项目的建设工作,详见任务清单(附件1)。
三、支持范围及操作方式
(一)对于在2019年11月30前完成建设任务的2017-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市级安排2019年度财政奖补资金。
(二)市财政局负责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的拨付工作。凡在2019年11月30日前未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2017-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市级将取消其项目备案,市财政不安排该项目奖补资金。
(三)各新城区应遵循“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做好项目区级验收工作,要在规定期限内(即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通过区级项目验收,并向市新农办规范备案区级验收通报、项目验收报告、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和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等项目验收资料,否则视为未完成建设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履行职责。各新城区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加强落实美丽乡村项目的区级主体职责,按照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和责任“五到区”的原则,负责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评审确定、批复下达、组织实施和监管验收等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新城区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规范项目程序,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加强项目管理队伍建设,提高项目监管水平;定期开展项目督导,采取区级月度自查自纠和市级抽查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区应定期向市级报送项目进展及自查自纠情况,切实推进项目进展,争取月月有进展、季季有成效。
(三)加强绩效管理。今年财政专项资金将实施与项目管理方式改革相适应的绩效评价制度,分解下达各区的绩效目标。各区应于3月22日前完成市级支农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2)填报,市级审核确认后统一下达。各区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绩效目标、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进行自评并上报绩效自评报告,其年度实施效果与下年度安排资金挂钩。
联系人:熊燕 联系方式:65683245
邮箱:115059183@qq.com
附件:1.各新城区2017-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续建任务清单
2.2019年市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武汉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2日
附件1
各新城区2017-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续建任务清单
根据《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017-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与奖补标准>的通知》(武农财〔2017〕13号),各新城区组织评审确定、批复下达并报市级备案的2017-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134个,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2.73亿元,作为2019年度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区2017-2018年美丽乡村项目续建。资金切块及任务清单分解如下。
项目区 | 项目数(个) | 市级财政奖补资金(万元) | 2017年预拨 | 2018年预拨 | 2019年预算 |
黄 陂 区 | 49 | 30074 | 5000 | 8100 | 9674 |
新 洲 区 | 25 | 17784 | 2500 | 4800 | 5794 |
江 夏 区 | 36 | 18288 | 1500 | 5400 | 6629 |
蔡 甸 区 | 20 | 11022 | 1500 | 3000 | 3604 |
东西湖区 | 2 | 2848 | 1500 | 500 | 469 |
汉 南 区 | 2 | 3896 | 1000 | 850 | 1130 |
合 计 | 134 | 83912 | 13000 | 22650 | 27300 |
附件2
2019年市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资金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代码 | |||||
项目主管部门 | 项目执行单位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类型 | 1.部门项目 □ 2.公共项目 □ | |||||
项目申请理由 | 1.项目的政策依据; | |||||
项目主要内容 | 明确当年申请预算资金的主要投向及工作任务: | |||||
项目总预算 | 项目当年预算 | |||||
项目前两年预算及当年预算变动情况 | 1.前两年预算安排情况: | |||||
项目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项目 | 金额 | ||||
合计 | ||||||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其中:申请当年预算拨款 | ||||||
2.事业收入 | ||||||
3.上级补助收入 | ||||||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6.其他收入 | ||||||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8.上年结转 | ||||||
其中: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余结转 | ||||||
项目支出预算及测算依据 | 项目支出明细预算 | 项目支出明细 | 金额 | |||
合计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测算依据及说明 | ||||||
项目绩效总目标 | ||||||
项目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
成本指标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环境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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