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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武汉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9-03-05 11:40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为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成效,着力打造现代新农人和“一懂两爱”的“三农”工作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与人才保障。现制定市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总要求,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二、任务清单

  2019年,依托各新城区农业主管部门培训各类新型职业农民6000余人次。

  三、资金额度及分配

  2019年财政投入各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140万元。根据培训任务,将资金切块到区,其中:

  (一)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东西湖区培训任务60人,培训时间20天或160学时,人均补助1万元,共60万元。

  (二)师资培训。东西湖区培训任务67人,培训时间7天或56学时,人均补助3000元,共20万元。

  (三)“绿色证书”培训。培训任务6000人次,其中黄陂1600人次,新洲、江夏区各1200人次,蔡甸区、东西湖区各1000人次,培训不少于2次,人均补助0.02万元(市级财政补助0.01万元、区级财政配套0.01万元),市级财政补助60万元。

  四、培育内容

  (一)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重点培养职业经理人用现代科技改造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为我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与智力支持。

  (二)师资培训。计划对从事农业职业教育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体师资水平。

  (三)“绿色证书”培训。根据农时对在岗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开展技能培训,提升从业者专业技能。

  五、资金管理

  根据《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鄂农办发〔2018〕31号)经费开支包括:培训教材费,教师费,参训学员费,其他费用。

  六、明确责任

  依托各区培训基地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建立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机制,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好第一责任,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七、产业扶贫

  各区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做到应培尽培,发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在产业扶贫中的积极作用。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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