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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8-02-23 11:15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为充分发挥“科技兴农、项目兴农”的支撑作用,努力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成效,确保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现制定市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市现代都市农业建设,以提高农民素质和农业技能为核心,以资格认定管理为手段,以政策扶持为动力,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创造有利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强务农骨干农民教育培训,激励有志青年和农业类大学生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推动形成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二、培训依据

  2017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开发农村人力资源。重点围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整合各渠道培训资金资源,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统筹安排、产业带动的培训机制。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深入推进大学生留汉创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计划,探索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农民。”

  三、培育目标

  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总要求,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新型职业农民。2018年,计划村级农技员培训500人,100万元;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培训300人,90万元;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50人,50万元;农业从业者绿色证书培训6000人,60万元。

  四、培育内容

  (一)村级农技员培训。以村级主导产业为基础,围绕500个建制村优选500名土专家。开展为期7天的村级农技员技能提升培训。开展常规技术讲授和管理能力、农业信息能力、电商应用能力提升等。

  (二)大学生留汉创业。依托武汉现代农业教育中心,联合武汉市内相关高等院校,以大学生农业创业能力为目标展开培训。对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进行全方位帮扶指导,确保能创业、创业成功。

  (三)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依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本着培养一批市场掌控能力强、经营运作模式新、职业从业理念专的农业职业经理人,重点培养职业经理人用现代科技改造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为我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与智力支持。

  (四)“绿色证书”培训。计划对在岗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开展蔬菜、水产、畜牧、种植、林业、农机等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提升从业者专业技能。

  五、资金预算

  2017年,武汉市培育各类新型职业农民6850人,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7年湖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计发﹝2017﹞30号)明确的培育补助标准,需财政投入各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300万元。

  (一)村级农技员培训。培训任务500人,依托省农业创业培训基地武汉现代农业教育中心组织实施,培训时间7天或56学时,人均补助0.2万元,所需资金100万元。

  (二)大学生留汉创业。培训任务300人,依托省农业创业培训基地武汉现代农业教育中心组织实施,培训时间7天或56学时,人均补助0.3万元,所需资金90万元。

  (三)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培训任务50人,依托省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基地东西湖区农广校组织实施,培训时间20天或160学时,人均补助1万元,所需资金50万元。

  (四)“绿色证书”培训。培训任务6000人,其中黄陂1600人、新洲、江夏区各1200人、蔡甸区、东西湖区各1000人,依托各区农广校组织实施,培训不少于2次,人均补助0.02万元(市级财政补助0.01万元、区级财政配套0.01万元),需市级财政补助60万元。

  六、资金管理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7年湖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计发﹝2017﹞30号)经费开支包括:培训教材费。指文字教材、教辅资料和声像教材等方面的支出;教师费。指用于授课教师(含实训指导师)的课时费、课件制作费、交通费、食宿费(或误餐费)、师资培训等方面的支出;参训学员费。指用于学员食宿、交通、实习、参观交流、学习用品、实训材料(耗材)费、考试考核等方面支出;其他费用。用于职业农民培育所发生的对象遴选、场租、宣传、档案整理、资料印刷、信息化手段、跟踪服务等方面相关支出。

  培训基地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建立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机制,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好第一责任,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七、绩效目标

  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总要求,至2018年底,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各类新型职业农民6850人。培训对象满意度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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