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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01 09:15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各新城区农业农村局、洪山区市场监管局:

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精致农业发展“十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1〕10号)中关于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大力实施农业补短板提升工程的决策部署,我局制定了《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精致农业发展“十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1〕10号)要求,为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大力实施农业补短板提升工程,现制定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设目标

2022年,全市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30个以上(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

二、覆盖范围

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范围覆盖江夏、蔡甸、黄陂、新洲、东西湖、汉南、洪山区,重点向脱贫地区、村镇和田头倾斜。

三、建设领域

蔬菜、畜禽、水产、水果、茶叶等鲜活农产品生产和流通领域。

四、建设主体

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其他农业经营主体。

五、建设内容

(一)冷库主体

1.节能型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

2.节能型机械冷库。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的冷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冷库。

3.节能型气调贮藏库。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

(二)配套设施设备

新建或改造的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专用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愈伤、检测、干制、包装、移动式皮带输送和信息化采集等设备以及1台冷藏运输车辆。

六、政策措施

(一)资金安排。按照《关于批复2022年市级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武农财〔2022〕7号),2022年市级财政安排3000万元扶持资金,保障全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并结合各区实际需求切块到区。

(二)奖补标准。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原则,支持建设主体2021年度-2022年度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已纳入或已享受中央、省、市相关政策扶持范围的项目不得重复奖补。市级资金奖补比例上限不超过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造价的50%,配套设施建设(含新建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的主体基础设施及冷藏运输车辆)资金不超过总投入资金的50%,单个建设主体享受的奖补资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七、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与区财政部门的沟通,结合各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对奖补措施、申报验收程序、资金管理等措施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备案,确保项目执行公开公平公正。

(二)推进项目实施。建设主体按照各区实施方案要求,选择具有冷链建设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事项须全程留痕。

(三)组织开展验收。建设主体完成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后及时向各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各区农业农村局可采取自主验收或第三方验收方式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兑付奖补资金,并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总结。

八、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健全工作协作机制,加强沟通配合,科学合理确定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奖补申请、资格审核、设施核验、补助公示等工作,保证资金规范使用,建设取得实效。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区级扶持政策,加大对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2021年度结余资金结转至2022年度统筹使用,不得改变原使用用途。

(三)落实用地管理。各区要积极协调国土部门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将与生产直接关联的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切实保障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用地需求。

(四)做好信息采集。各区要健全完善农产品产地信息数据采集体系,鼓励建设主体采取自动传输方式,紧密监测报送农产品生产交易信息,加强分析与预警,指导农业生产。

附件: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任务和资金分配表


附件

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任务和资金分配表


区名

任务数量(个)

资金量(万元)

江夏区

4个以上

400

蔡甸区

4个以上

400

黄陂区

6个以上

600

新洲区

7个以上

700

东西湖区

5个以上

500

汉南区

3个以上

300

洪山区

1个以上

100

合计

30个以上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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