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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重点行业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0-11-27 10:29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市涉农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消委〔2020〕6号)要求,结合实际,即日起至2021年3月底开展涉农重点行业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三个必须”的要求,结合冬春季火灾规律特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时化解火灾风险,确保全市农业系统平安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五进”,突出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安保人员、农业经营业主等重点人群的消防安全教育,广泛宣传普及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武农办〔2020〕45号)要求,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内容。(责任单位:局安全生产成员单位)

(二)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紧盯节庆和两会重要节点,紧盯重大活动现场、涉危化品、涉爆粉尘、各类厂房仓库、寄递物流场所、实验室、机关食堂、电动自行车、公务用车等高危场所领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和实地核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损坏停用、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内部防范机制不健全、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问题,做好安全防范,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三)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各相关处室(单位)要针对冬春季大风、雨雪、冰冻等气候特点,切实做好综合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充分发挥微型消防站作用,确保就近调动、先期处置。(责任单位:局安全生产成员单位,直属各单位)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20日前)。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和部门工作实际,立即传达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21日至2021年3月25日)。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力度,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局安全生产成员单位、直属各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有关要求

各处室(单位)要认真汲取历年来冬春季节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局安全生产成员单位、直属各单位于2020年12月28日前报送工作推进情况,2021年3月26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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