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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57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8-06-08 00:00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左国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休闲观光农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综合市旅游委、市文化局、市国土规划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市乡村休闲旅游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乡村休闲游产业发展迅猛,呈爆发式增长。2012年-2017年,旅游接待人数从1738.87万人,增长到4010.96万人,增长了130.66%;旅游综合收入从29.76亿元,增长到123.04亿元,增长了313.44;经营主体数量从918个(户),增长到了3013个(户),增长了228.21%。现有全国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示范区(县)2个,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4个,国家级休闲渔业示范点1个,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13个,中国最美休闲乡村1个,中国最美田园1个。2017年,黄陂木兰文化生态旅游区以优质的旅游资源获评“最美中国·目的地城市”以及“2017中国全域旅游创建典范城市”称号。

  二、主要开展工作

  近年来,武汉市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的发展目标,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补齐短板、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促进农旅融合,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推进旅游脱贫,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合力推动发展

  为发展我市乡村旅游和休闲观光农业,2005年成立武汉市乡村休闲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成立武汉市赏花游发展领导小组。2017年,市领导决定合并原乡村休闲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赏花游发展领导小组,成立武汉市乡村休闲游(赏花游)发展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有关副秘书长任副组长,15个市直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各成员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各自部门职责认真履职,相互配合,形成整体联动推进旅游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旅游扶贫的工作格局。

  (二)编制发展规划,优化空间布局

  利用我市革命老区和贫困村丰富的山水自然资源优势、农业特色产业和文化资源,发展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市政府与农委制定了《武汉市赏花游发展规划(2012-2020年)》(武政〔2012〕96号)、《武汉市赏花游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13-2015年)》、《武汉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十三五”规划》、《武汉市乡村休闲游“十三五”发展规划》等规划,着力打造东湖赏花园、园林博览园等“两园”、“两交易中心”和六大山水田园赏花区建设。在2017年编制完成的《武汉市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进一步明确了乡村休闲游重要地位。“传奇木兰”乡村休闲游板块上升为全市旅游发展战略,“泛金银湖”板块和环城游憩带的乡村休闲游产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全市乡村休闲游产业在全市旅游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得到提升。

  (三)培育经营主体,促进产业融合

  1.结合精准扶贫大力发展农家乐。开展多种形式的农家乐从业人员培训,理清脱贫致富发展旅游的思路,同时不断加大对贫困人口参与农家乐经营的补贴力度,将乡村旅游开发、脱贫攻坚和生态保护有机结合,让贫困人口分享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红利,将绿水青山变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金山银山。

  2.开展乡村游合作社试点工作。通过奖励性政策支持和引导,鼓励美丽乡村、旅游村或农家乐、民宿集中的村,组建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打造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解决乡村旅游单个经营户规模小、实力弱、发展水平低等问题,从而实现乡村旅游经营规模化、品牌化,增加农民收益。

  3.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型是以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为依托开发的农业观光型乡村旅游产品,融合传统农业与现代高科技农业种植技术,将成规模的农业种植基地打造成为乡村休闲景观供游客观赏,集生产、展示、观光、科普教育、交易市场、物流中心为一体。典型的有黄陂武湖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区、东西湖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区以及武汉新洲桂花产业示范园区等。

  4.加强分类指导,助推“三乡工程”。组织开展能人回乡工程、新青年下乡、市民下乡等活动,鼓励、支持、引导各类人员和社会力量下乡,切实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市场。开展农户及院落风貌整治,挖掘农耕文化和传承保护民俗风情,盘活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开展农事体验、民居休闲、养老养生、文化创意等,推动“新上山下乡”,带动传统种养产业转型升级。

  (四)狠抓项目建设,丰富产品类型

  1.健全完善全市旅游项目库。纳入我市“十三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库的乡村游休闲项目共有48个,总投资额1544.1亿元。旅游招商项目库中,全市首批有130个乡村休闲游招商项目入库,投资总额达到3330.45亿元。

  2.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编印《武汉旅游招商手册》,并举办武汉旅游招商大会,集中展示了首批入库的35个乡村休闲游招商项目,现场签约15个项目,投资额达560亿元。先后邀请恒大集团、北京山水文园集团等投资商来汉考察相关乡村休闲游项目。铭泰赛车主题公园、问津文化小镇等一批大型旅游项目相继签约落户我市。

  3.做好旅游项目跟踪服务。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优选项目库,为重点项目争取贴息贷款和政策性扶持资金;深入到旅游项目加强服务协调,解决实际问题。蔡甸区花博汇、黄陂区木兰花海、新洲凤娃古寨、东西湖区武汉花世界、东湖高新区花山金港汽车运动公园等一批新增旅游项目2017年相继开园迎宾。

  (五)搭建交易平台,创新宣传方式

  1.搭建市民下乡平台。利用农村综合产权信息平台、农业政务网等平台,对符合租赁、合作条件的农村空闲农房,免费发布市场供求信息。通过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开发乡村闲置资源,利用村庄整治、闲置乡村宅基地等节约建设用地唤醒农民手中所掌握的“沉睡财富”,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打造“休闲、度假、养生”于一体的新型养老方式,帮助农民增收致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2.创新媒体宣传。一是与长江日报合作每月刊发活动主题菜单,同时开辟专栏,开展“记者带你赏花游”、“寻找最美休闲乡村”、“乡村休闲游美食擂台赛” 等系列宣传活动,黄陂云雾山杜鹃花、蔡甸消泗油菜花、东西湖郁金香、新洲仓埠紫薇花等已经成为知名产品;二是印制《武汉乡村休闲游与赏花导游线路图》数万份,提供详细的乡村游、赏花游景点和线路,在市民之家、火车站、机场、各大客运站等地免费向社会发放。三是与武汉电视台合作开展“寻找最美巾帼农庄”系列报道,并联合录制了《武汉乡村美食行》节目。四是利用微信公众号和新媒体全方位宣传推介,深度开发乡村休闲游市场。

  (六)强化政策引导,加大扶持力度

  2017年,我市出台了《武汉市2017-2020年赏花游(休闲农业)建设与奖补标准》(武农财〔2017〕8号)、《武汉市2017-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与奖补标准》(武农财〔2017〕13号)等政策文件,鼓励乡村旅游与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区、特色小镇、农业环境保护等有机结合,积极发展以本地居民自主经营为主的多种经营方式。同年5月份,又针对革命老区和贫困村镇出台了倾斜性的 “市民下乡”脱贫攻坚十大新政,统筹解决贫困村落和革命老区发展过程中,农民的房子空置却没有资金和经营技能、企业有资金却没有用地的问题。通过补贴扶持、培训支持鼓励发展农家乐经营,最高补贴额达6万元/户;同时针对没有能力自主创业的农户,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企业资本开发农村闲置资源,对以租赁、合作方式利用贫困村空闲农房的最高补贴20万/户,用最优惠的政策推动“新上山下乡”活动,突破“农民没有钱、企业没有地”的发展瓶颈。

  三、下步主要工作

  根据提案建议,结合武汉市乡村休闲旅游发展现状,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决策部署,坚持改革创新,推进资源资本化、农村三产融合,把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的历史阶段农业农村工作的主线,强化市、区乡村游(赏花游)办公室对乡村休闲游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能,统一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监督管理、促进发展等工作,认真研究和解决乡村休闲游(赏花游)产业发展中的各类问题,督促落实乡村休闲游(赏花游)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结合自身职能完善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形成乡村旅游开发合力,推进乡村休闲游(赏花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促进三产融合,科学引导发展

  1.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实施乡村休闲游精品工程,以农耕文化为魂,以美丽田园为韵,以生态农业为基,以创新创意为径,以古朴村落为形,以田园景观化为目标,高水平建设农业休闲基地,深度开发农业生态休闲功能,发掘乡村特色农产品和旅游商品,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

  2.充分挖掘新城区丰富的山水、湖泊、乡村和文化资源,丰富产品结构,形成环绕中心城区、众多旅游节点构成的乡村休闲旅游圈。重点建设都市田园综合体、文化旅游小镇、现代农庄、汽车露营地、高品质特色农家乐和乡村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等,主打美丽乡村、赏花休闲、自驾露营、湖泊和森林产品,延伸开发历史文化旅游、宗教文化旅游、养老养生旅游、观光农业与乡村旅游等。

  (三)培育新型主体,发展新兴业态

  1.深入开展乡村游合作社试点工作,通过奖励性政策支持和引导,鼓励美丽乡村、赏花游特色村,美食特色村或农家乐、民宿集中的村,组建乡村休闲游专业合作社,打造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解决乡村休闲游(赏花游)单个经营户规模小、实力弱、发展水平低等问题,从而实现乡村休闲游(赏花游)经营规模化、品牌化。

  2.实施互联网+乡村游,将“大数据”和“互联网+”为代表的先进技术向乡村休闲游(赏花游)产业渗透融合,建立乡村休闲游(赏花游)资源数据库和网上旅游市场体系,大力支持智慧休闲农业发展,创新网络营销、在线预定、电子商务、体验经济等多业态融合发展方式,借农业电商企业和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站建设的东风,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的渗透融合和交叉重组。

  (四)搭建共享平台,优化宣传方式

  1.以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市场化运营的方式建立共享农庄平台,提高企业自主性和运营能力,增加各乡村休闲游景点、民宿、农家乐等经营主体信息的信息互联互通,提高资源共享效率。通过共享农庄平台,及时进行信息更新,为游客提供更多更有针对性的选择,增加乡村休闲游游客资源,提高当地经济效益。

  2.与长江日报、武汉晨报、武汉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合作开办专栏,同时加强与新媒体合作,通过拍摄纪录片、宣传片,利用爱奇艺、优酷、腾讯网等新媒体推送我市乡村休闲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利用网络大V进行转帖跟帖,提高我市乡村休闲游知名度,吸引更多资本进入乡村,盘活农村闲置资源,提供农村就业岗位。

  (五)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扶持力度

  1.支持完善乡村旅游项目规划。鼓励各区组织乡村旅游项目规划,对编制乡村旅游提升专项规划并通过市级评审的,按实际规划编制费的50%给予补助,单个规划最高补助20万元。

  2.支持完善乡村旅游公共基础设施。鼓励提升乡村旅游咨询服务点、生态停车场、标识标牌、智慧旅游等公共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新建乡村绿道、慢行步道等乡村公共游憩地等项目的,单个项目当年完成投资额达200万元以上,通过市级认定的,按照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当年投资贷款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支持“三乡工程”旅游项目。对“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的旅游投资项目,年度投资额在1000万以上,通过市级认定的,按照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当年投资贷款贴息,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扶持乡村振兴开发旅游项目用地。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发展乡村旅游,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自主开发旅游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在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明确的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人利用非耕农用地、林权、集体土地承包权,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以作价出资、投资入股、租赁方式与开发商合作开发旅游项目;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旅游项目,在不改变农用地性质的前提下,用地者可通过土地流转方式获得使用权。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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