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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001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08-23 15:37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人员情况

  市级监管、检测、执法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各区农业农村局都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至少配有2名工作人员,区级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设有农检所,各区都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73个街(镇)都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有专人负责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1873个村各配有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配合街(镇)承担协助执法、检测、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宣传引导等任务。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关于续办2015年市人大1号议案加快建设完善我市肉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种植养殖及屠宰环节追溯系统的工作实施方案》(武农[2017]2号),于2018年9月27日武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正式建成运行。武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分为追溯信息系统、追溯应用系统和追溯监管系统三个子系统。追溯信息系统主要是面向农产品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方便他们了解最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信息、工作动态信息等,同时如输入二维码可以查询农产品的产地、质量安全等情况。追溯应用系统是我市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录入播种、施肥、用药、产品检测等生产过程记录的系统,也可以说是农产品生产的线上台账系统。追溯监管系统主要反映市、区、街(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掌握本辖区内农产品生产记录是否齐全规范,农产品检测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不合格农产品处置及各区、各生产经营主体追溯系统应用情况。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覆盖面情况

  目前,市及6个新城区的监管、检测、执法等部门和73个街(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244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纳入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按照机构改革的职责分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推进追溯制度,近几年主要是推动了中百、武商、永旺等大型连锁超市利用二维码追溯系统,将农产品供应商相关证照信息、检测信息和产地信息统一集成在二维码中,覆盖所有农产品,使消费者扫码即获得产品相关信息。探索建设农贸市场农产品追溯体系。以农贸市场为主体,探索和鼓励建设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产品信息、经营户信息、检测信息、交易信息通过扫取二维码实施追溯。

  四、多措并举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应用情况

  (一)推进标准化生产。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农药残留、兽(渔)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通用标准,扩大种植业、养殖业标准化生产规模。二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落实农业投入品经营诚信档案及购销台账管理。加强农业生产环境管控,指导调整种植、养殖结构,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三是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品牌农产品,强化品牌认证及证后监管工作,推动农业由注重增产向注重提质转变,提高名特新优农产品所占比重,促进农产品优质优价。四是严格实行农业生产线下“五本台账”、线下线上同步记录。农业生产全过程有农业投入品采购记录、农业生产过程记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抽样记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记录及农产品产地准出证明记录等五本台账,这五本台账记录的内容同时录入“武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做到线下线上同步。

  (二)加强培训宣传。一是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发布权威信息,回应消费者咨询。积极宣传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措施,增强民众对追溯系统的认识了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报道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二是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培训班,对市、区、街(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人员及纳入追溯系统的生产经营主体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三是定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开放日”活动,邀请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民朋友参观我市农产品生产基地、检测实验室,亲身体验农产品生产、检测、追溯流程,提高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认知度。

  (三)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市、区、街(镇)党委和政府对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市、区两级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研究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的原则,促进社会齐抓共管。街道(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制,加强对本辖区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督促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立检测室,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主体责任。村级协管员重点发挥在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宣传引导方面的作用。

  (四)加强协作联动。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追溯管理平台软件的运行维护由市级统一负责,硬件设备资产移交到区,分级负责,市、区、街(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各负其责,加强联动。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抽样检测、农业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行动,加强对农(兽)药残留、“瘦肉精”、生猪屠宰监管、生鲜乳违禁物质添加等重点环节的专项整治,监管部门下达抽样检测计划,检测结果反馈给执法部门,构建“监管检测一张网、执法办案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五)完善保障机制。一是市、区两级财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检验检测、追溯系统运行维护、宣传培训、村级协管员补贴等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二是加大对高素质人才的引进,招录一批博士、硕士研究生,充实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第一线,对基层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业务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免费培训。三是落实农业农村部“四挂钩”规定,凡是参加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必须是已经进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

  (六)严格考核通报。一是对追溯系统的应用,包括生产记录是否完整录入、产品检测数据是否及时上传、产品是否坚持“逢出必检”等情况,每季度分区、分类别通报一次,各区、各部门根据通报结果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对追溯系统数据录入规范,应用良好的生产经营主体,市、区财政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奖励。对生产记录不完整、产品上市不检测、数据上传不及时等应用追溯系统较差的生产经营主体,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对长期不应用追溯系统或者生产记录、产品检测结果等造假的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取消其参加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的资格。

  五、下步打算

  (一)进一步升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软硬件。一是完善现有追溯管理平台软件,达到简便实用。增加分级分权限的后台上传功能,实现用户自行设定条件汇总需要的报表。简化街(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操作流程,做到界面简化、操作简便。增加提示功能,对信息数据录入不规范的要及时提示预警。二是升级一批硬件设备,提高运行速度。协调服务器托管方—市政务云服务中心及时优化服务器,提升追溯管理平台运行速度。鼓励一批经营效益较好、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生产经营主体及时更新部分硬件设备。

  (二)进一步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应用覆盖面。一是现阶段对种植、水产养殖面积在100亩以上、生猪养殖年出栏规模1万头以上,蛋鸡存笼1万只以上,只要有加入追溯系统积极性的生产经营主体,并且设施设备符合条件的,完成“主体申请、区级核实、市级备案”的程序后,市、区农业农村局将安排施工人员上门安装追溯系统应用软件,调试设备,人员培训,将其纳入到武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二是对种植养殖规模较小、分散的农户,街(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将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力度。

  (三)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互联互通。一是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协调,积极推进农产品生产环节与市场流通环节追溯系统平台的对接工作,建立农产品全程追溯协作机制,特别是对规模小、分散生产的农户,要加大市场准入倒逼机制的建立,逐步推行多种形式的追溯,如:电子二维码追溯、产品标签说明、产品合格证明等。二是推进武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对接工作,做到一次录入,多平台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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