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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19026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08-23 15:41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当前“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去年以来,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三乡工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安排,迅速行动、科学谋划、积极创新推进“三乡工程”拓面提质,实施武汉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2018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武汉市委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三乡工程”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武发〔2018〕1号)文件精神,我局以创新建设共享农庄为抓手,科学谋划、积极创新,全力推进“三乡工程”拓面提质。出台了《武汉市“三乡”工程拓面提质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和《武汉市关于落实“三乡工程”拓面提质三年行动的工作意见》,将“三乡工程”拓面提质纳入了市级绩效考核目标,并将目标科学分解到各新城区和有关中心城区,确保形成合力,层层推进。同时,加大宣传推介,举办“市民下乡”考察团走进黄陂、开展“乡村振兴—武汉‘三乡工程’大讲堂”、组织“全国知名党报武汉‘三乡工程’走访团”等活动,北京日报、沈阳日报、西安日报、成都日报、昆明日报等11家党报考察“三乡工程”示范村,扩大了“三乡工程”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举办乡村振兴战略暨“三乡工程”高峰论坛,分享通过推进“三乡工程”实施乡村振兴的经验做法。组织各新城区参与全省“三乡工程”招商引资大会的筹备工作,全市共策划招商引资项目33个。

  2018年,重点建设符合美丽乡村发展带规划和参与“三乡工程”、精准扶贫和田园综合体创建等工作的102个美丽乡村项目,项目涉及农户7138户,项目总投资8.46亿元,其中市级奖补资金5.56亿元,吸引社会投资8.9亿元。全市组织实施“三乡工程”的行政村618个,吸纳社会资金156.89亿元,共建设共享农庄2085户,实现农民增收25.97亿元,其中开展“三乡工程”的贫困村达到94个。在市政府《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推进共享农庄建设  提升“三乡工程”建设水平的意见》(武办〔2018〕20号)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下,完成了武汉“三乡工程”网PC端开发工作,拟定了武汉“三乡工程网”建设运营方案,武汉“三乡工程网”及其相关手机APP“乡愁荟”和微信小程序已投入使用。目前“三乡工程网”共收集全市空闲农房二万户。

  二、2019年所做的主要工作

  我市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始终坚持更新观念、开拓思路、积极创新,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举措制定推进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明确2019年的目标任务为:全面完成全市域村庄规划编制;初步建立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财政、用地、人才等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推动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振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提高;深化“红色引擎”工程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乡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五个振兴”(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要求,集中优势资源,沿江夏鲁湖田园综合体、蔡甸嵩阳大道、黄陂木兰大道、新洲桂花大道等重点区域,启动打造乡村振兴先行先试示范带,全面完成示范片带14个街(乡、镇)、48个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为全域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样板。全市继续打造100个具有鲜明特色、较高水平和示范效应的美丽乡村(其中省级绿色乡村45个、市级林业生态示范村20个)。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今年,《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的通知》(武办文﹝2019﹞65号)明确,成立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和七个专项工作组,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副组长、有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员,加强对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项小组相互协作、各司其职,负责推进村庄规划、乡村生态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产业融合发展、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以及资金保障等工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区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

  (二)坚持规划引领,强化分类指导。根据《武汉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精神,按照规划引领、多规合一的要求,科学统筹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完成全市域村庄规划编制。结合各地环境条件、资源禀赋、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在“城边、景边、路边、湖边”以及有条件的贫困村优先实施。坚持因地制宜,以特色产业为主攻方向,分类明确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重点:城乡便利村重点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养老康养业、民宿经济、创意创业等产业。民俗文化村重点发展乡村旅游、网红小镇、文化创意等特色产业。生态自然村重点发展林果茶菌等特色农产品,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传统农耕村重点发展农事体验、生态农业、优质农业,打造成优质粮仓、绿色菜园。边远山区村重点实行整村迁建,加大帮扶力度。

  (三)明确考核评估,强化督导奖惩。制定《武汉市乡村振兴考核激励办法》,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情况纳入各区及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实行月调度、年(季)通报。开展对年度指标、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进行年度总结评估,强化动态管理,确保实施效果。把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任务、重要工程和重大计划纳入市委、市政府日常督查的重点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各部门综合运用考核和督查结果,制定针对性奖惩措施,对推进力度大、成效突出的区,在预算内投资项目安排、专项奖补资金支持、土地指标调整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要予以通报、约谈或问责。

  (四)突出政府引导、强化市场运作。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农民主体,积极构建“政府搭台、企业(市民)唱戏、农民受益、合作共赢”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开展系列宣传对接活动,组织央企、省属企业、民营企业推进乡村振兴。市直部门、各区联系各行政村召开空闲农房信息对接会,动员城区居委会与村委会结对共建。组织政策宣讲员进大学、工商联、学会、协会宣传;在新闻媒体分批推介美丽乡村示范村、赏花游特色村、宜居村庄、自然条件好的贫困村;运用“互联网+”搭建“三乡工程”网络信息平台,推进武汉乡村振兴的实施。

  (五)注重试点示范、强化典型引路。把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为推进武汉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培育树立了黄陂区杜堂村、蔡甸区天星村、江夏区小朱湾等一批有影响力的示范村庄,涌现了一批回乡能人典型,打造了“电商村”“教授村”“网红村”等一批特色村。多次组织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的经验做法,变试点为示范,化“盆景”为“风景”,进一步扩大了武汉乡村振兴的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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