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武汉市人民政府网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办理 > 关于武汉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066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武汉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066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08-23 15:07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近年来,我市乡村旅游产业发展迅猛,呈爆发式增长。2018年,旅游接待人数从4795.13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157亿元;经营主体数量3392 个(户)。现有全国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示范区(县)2个,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4个,国家级休闲渔业示范点1个,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13个,中国最美休闲乡村1个,中国最美田园1个。  

  一、强化政策引导,加大扶持力度

  我市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17〕60号)《武汉市乡村休闲游(赏花游)项目建设奖补办法》(武农财〔2019〕36号)等政策文件,每年投入近亿元鼓励乡村旅游发展,对我市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实现了最大力度投入。

  (一)支持完善乡村旅游项目规划。鼓励各区组织乡村旅游项目规划,对编制乡村旅游提升专项规划并通过市级评审的,按实际规划编制费的50%给予补助,单个规划最高补助20万元。

  (二)支持完善乡村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对农业生产基地规模100亩以上的休闲农业,对其已建成的旅游厕所、生态停车场等予以奖补,补贴总额最高40万元。赏花特色鲜明、田园景观美化、体验活动丰富、基地规模1000亩以上的新建特色赏花游园区,对其游客接待中心、水电设施、园区道路、污水处理等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的奖补。

  (三)支持“三乡工程”旅游项目。对“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的旅游投资项目,年度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四)支持荣誉创建和举办会节活动。对获得中央部委授予的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示范称号的区,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街(乡镇)、企业获得省级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示范称号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举办农事、赏花会节的区、街(乡镇)、乡村休闲游合作社、企业按实际支出不超过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次的奖补。

  二、做好顶层设计,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探索

  (一)编制发展规划优化空间布局。利用我市革命老区和贫困村丰富的山水自然资源优势、农业特色产业和文化资源,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市政府先后印发了《武汉市赏花游发展规划(2012-2020年)》《武汉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十三五”规划》《全域旅游大发展2018-2020三年行动计划》《武汉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规划。着力打造乡村休闲旅游全国样板。加快推进“旅游+现代农业、旅游+城镇化”发展,围绕全域旅游发展战略,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村文化等资源,打造绿色生态旅游精品景区,将武汉打造成为国家乡村休闲旅游的热土。“传奇木兰”乡村休闲游板块上升为全市旅游发展战略,“泛金银湖”板块和环城游憩带的乡村休闲游产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全市乡村旅游产业在全市旅游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得到提升。

  我市黄陂区也相应制定了《黄陂区美丽乡村建设发展总体规划(2016-2025)》,目的是着力提升乡村振兴,带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谋划“三乡工程”布局,统筹考虑环境条件、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先在“城边、景边、路边、湖边”以及有条件的贫困村优先实施。坚持因地制宜,以特色产业为主攻方向,明确了一批“三乡工程”重点推进村。制定了《黄陂区“三乡工程”拓面提质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方案中结合了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全域旅游等规划。出台了《黄陂区关于大力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实施意见》,明确未来三年要完成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政策措施、组织保障。同时以《武汉市黄陂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为总纲,充分借助当前武汉建设“国家旅游中心城市(一心)、以武汉为支点的长江旅游黄金带(一带)”的战略机遇,加快构建黄陂区乡村旅游新格局。以实施《黄陂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契机,按照产业融合、科学布局的要求,组织编制《黄陂区乡村休闲游总体规划》 ,引领今后一段时期黄陂区乡村旅游的发展。

  (二)积极探索研究乡村旅游土地政策。我市正积极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试点工作,鼓励通过租赁、先租后让等供地方式满足各类主体的需求,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建设。同步开展农村存量宅基地盘活和退出机制研究,探索建立宅基地退出指标农民直接交易机制,创新存量宅基地的使用范围,鼓励复合利用存量宅基地。通过多种政策与用地的利用方式,满足乡村产业发展需求。同时,结合村庄规划编制成果,逐步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积极推进“三权分置”试点,探索出台支持农村村湾合并、集中开发、综合利用农村土地资源支持“三乡工程”与三产融合发展的有关政策。

  三、优化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促进行政审批提质增效

  我市出台的《关于印发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8〕86号)明确:“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防洪影响评价、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等评价事项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条件,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即可,其他评价事项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该文调整了审批时序,明确以上评估事项后置到施工许可前完成,变为施工许可前置条件,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为了减轻企业负担,简化审批环节,黄陂区正积极推进区域评估工作,将对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洪水影响、水土保持等评价评估事项,由区政府出资,各相关街乡、各园区组织进行区域评估,不再由企业提供。与此同时,黄陂区积极推行项目分类审批,对不涉江、河、湖泊等水体的建设项目,经当地政府认定后,建设单位出具情况说明,不再要求建设项目做防洪影响评价;结合地铁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对建设项目附近没有地铁和轨道交通线路的,不再要求建设项目做地铁安全影响评价。目前黄陂区正积极推动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举措:一是优化审批阶段。按市级统一要求,黄陂区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分别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四个审批综合窗口,每个综合窗口实行“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站式”办理。二是精简审批环节。其一是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取消施工许可前置条件中的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情形承诺书、工伤保险缴费等条件,取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其二是合并审批事项,将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予以合并办理,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审查,统一由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负责审查,其他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三是积极探索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机制。在工程建设领域政策法规允许的框架内,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企业)实行非核心审批材料告知承诺受理和容缺受理,待项目(企业)补齐相关资料后予以发放施工许可证。

  四、下步主要工作

  根据提案建议,结合武汉市乡村旅游发展现状,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决策部署,坚持改革创新,推进资源资本化、农村三产融合,把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的历史阶段农业农村工作的主线,强化市、区乡村旅游主管部门对乡村旅游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能,统一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监督管理、促进发展等工作,认真研究和解决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中的各类问题,督促落实乡村休闲游(赏花游)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结合自身职能完善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形成乡村旅游开发合力,推进乡村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促进三产融合,科学引导发展,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实施乡村休闲游精品工程,以农耕文化为魂,以美丽田园为韵,以生态农业为基,以创新创意为径,以古朴村落为形,以田园景观化为目标,高水平建设农业休闲基地,深度开发农业生态休闲功能,发掘乡村特色农产品和旅游商品,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充分挖掘新城区丰富的山水、湖泊、乡村和文化资源,丰富产品结构,形成环绕中心城区、众多旅游节点构成的乡村休闲旅游圈。重点建设都市田园综合体、文化旅游小镇、现代农庄、汽车露营地、高品质特色农家乐和乡村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等,主打美丽乡村、赏花休闲、自驾露营、湖泊和森林产品,延伸开发历史文化旅游、宗教文化旅游、养老养生旅游、观光农业与乡村旅游等。

  (三)培育新型主体,发展新兴业态。深入开展乡村游合作社试点工作,鼓励美丽乡村、赏花游特色村,美食特色村或农家乐、民宿集中的村,组建乡村休闲游专业合作社,打造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解决乡村旅游单个经营户规模小、实力弱、发展水平低等问题,从而实现乡村旅游经营规模化、品牌化。将“大数据”和“互联网+”为代表的先进技术向乡村旅游产业渗透融合,建立乡村旅游资源数据库和网上旅游市场体系,大力支持智慧休闲农业发展,创新网络营销、在线预定、电子商务、体验经济等多业态融合发展方式,借农业电商企业和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站建设的东风,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的渗透融合和交叉重组。

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主办: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 武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武汉市农业信息化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八古墩东一巷78号 邮编:430023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2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