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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015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08-23 15:26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一、关于“开展全面摸底调查”的有关情况

  根据相关数据测算,我市精养鱼池常年存水量约为8.35亿立方。在养殖周期之中,全市精养鱼池除因个别生产性需要排水外,一般不排水;在每年底养殖周期结束后,全市精养鱼池一般会将水排光。

  2018年7月20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起草了《<淡水养殖尾水排放要求>修订稿编制说明》,其中使用了我市精养鱼池水体的pH、总磷、总氮等指标的监测数据,均显示符合目前还在使用的《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相关标准。下一步,我局将对全市重点区域规模连片精养鱼池养殖尾水排放情况开展动态监测,力争尽快实现全市规模化精养鱼池基地尾水监测全覆盖。根据监测结果,及时指导渔业生产者科学养殖,加强养殖水体管理,引导渔业生产者践行绿色生产、达标排放。

  二、关于“合理优化空间布局”的有关情况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18〕17号)和《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水产养殖“三区”划定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农发〔2018〕9号)等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已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和渔业养殖“三区”划定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区认真落实上级的编制要求,科学准确划定养殖区、限养区和禁养区,积极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水环境功能区的水环境保护力度。

  目前,全市六个新城区人民政府均已经批准发布了由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辖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我局也按相关程序要求,正在组织编制全市性规划,计划在2019年底前完成编制和发布工作。

  规划发布后,市、区将严格按照依法开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协调衔接的原则,将此项工作纳入农业空间规划的总体布局中统筹考虑,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充分发挥规划的作用,合理优化养殖结构和空间布局,推进渔业绿色发展。

  三、关于“指导科学水产养殖”的有关情况

  我市从2006年起开展国家级、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着力提高水产健康养殖质量和效果,目前全市符合健康养殖标准的渔业养殖面积已达到3.5万公顷以上(含湖泊生态养殖面积)。通过示范场的带动,在全市重点推广了高效立体型养殖、环境改良型养殖等先进模式,推广使用高效、安全、环保的饲料、鱼药;严格按“四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原则投喂饵料,倡导和推广养殖用水循环利用,养殖废水达标排放,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改善渔业水域环境;完善和规范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产品包装标签制度,形成养殖模式有标准、生产过程有记录、质量安全有保障、产品流向可追溯的现代水产健康养殖管理体系。

  我市渔业长期坚持走“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路子,积极发展循环渔业,发展了稻虾轮作、种青养鱼、“猪-虫-渔”循环养殖等经济效益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养殖模式。自2016年起,在政策引导、市区农业部门大力推动和广大养殖户积极参与下,我市稻田综合种养模式得到蓬勃发展,建设了一批稻田综合种养示范基地,成为我市渔业调结构转方式、促进渔业增效和渔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截至2018年底,我市发展稻虾综合种养模式总面积已达16万亩以上。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我局围绕实现湖泊渔业“绿色发展、生态养殖”的转型升级要求,先后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养殖湖泊进一步推行渔业生态养殖技术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限养湖泊渔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区建立限养湖泊生态养殖长效管理机制。目前,我市限养湖泊均实行不投肥、不投喂、不投药的生态养殖模式,促进了湖泊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

  四、关于“开展治理技术研究”的有关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我局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大力推进精养鱼池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制定了《2019年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项目资金用于6个新城区的精养鱼池连片基地,因地制宜确定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措施,实施进排水改造,建设水质净化设施,采用循环水养殖技术,进行原位、异位尾水治理。通过试点示范,我局将积极探索各类先进治理工艺,综合分析前期治理成效,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制定节水、节能、减排型水产养殖技术示范,提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水平。

  五、关于“健全完善监管机制”的有关情况

  我局长期坚持依法开展水产养殖监督管理,保障水产养殖健康发展。结合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水产养殖安全用药等制度建设,构建精养鱼池面源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一是加大对非法养殖的监管。2019年,我局制发了《关于排查整治渔业非法养殖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区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推进长江大保护为抓手,对湖泊等养殖水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在湖边塘投肥养殖等非法养殖行为,及时查处“三网”等违规养殖问题。二是加大对投入品的监管。积极履行法定监管职责,重点做好精养鱼池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水生动物防疫等方面监督管理。对养殖证、苗种生产许可证、水产养殖投入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等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对主要养殖品种中违禁药物残留开展例行检测和抽查,对发现阳性的要追查原因,彻底消除药物残留隐患。三是加大精养鱼池水质监测力度。我市长期开展重要渔业水域水质监测,每年监测连片精养鱼池达10万亩以上。并根据水质监测结果,指导养殖户科学使用投入品,发展生态健康养殖。

  尽管长期监测显示我市精养鱼池养殖尾水综合达标情况较好,但我市相关治理工作水平离全国先进地区还有一定差距,还有很多需要积极应对的困难和挑战。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工作研究和推进力度,加快实现我市精养鱼池养殖尾水全部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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