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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002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08-25 15:25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市民革: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绿色生态建设,筑美丽乡村之基的建议》收悉,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城管执法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围绕进一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研究提案中关于保护生态环境、优化村镇布局、培育绿色生态文明乡风等方面建议,现将办理情况一并答复如下:

一、突出绿色发展,筑牢美丽乡村生态环境之基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切实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市先后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意见》(武政〔2018〕34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三年行动计划等四个行动计划的通知》(武政办〔2018〕87号),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在全市1870个行政村开展全域整治。主要强化三方面工作。

(一)强化生态治理,构筑绿水青山生态体系。积极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全面落实生态振兴,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目标,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一是开展环境整治。印发了《武汉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武环办〔2019〕109号)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围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协作推进机制。二是健全水生态保护修复体系。出台了《武汉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制定了《2019年度推进斧头湖水质提升工作清单》和《大力提升湖泊水环境质量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办理工作方案》;深入落实河湖长制,编制两湖等重点生态敏感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三区”划定,进一步巩固畜禽、水产禁养退养成果,全面加强长江流域长江禁捕执法安全管理,强化我市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监管工作。三是治理农村土壤污染。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武汉市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武环委办〔2018〕72号),以耕地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和铅锌、铜等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集中区域为重点,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管控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防止污染耕地,经排查,未发现符合排查范围的企业;编制并发放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资料》,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组织各区编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体方案,组织督导江夏区安山街农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推进我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运用,保障农产品安全。

(二)实施环境整治,打造美丽乡村生态环境。以把乡村建设成为令人向往的美好家园为目标,实施“四三行动计划”再出发,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一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采用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四分法,建立了由村民进行厨余、其他垃圾初分,由村组保洁员或分拣员进行二次分拣,由街道对各村收集的生活垃圾进行统一转运的收集转运体系,厨余垃圾由街道建设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进行消纳,可回收物移交至各供销社网点,其他垃圾全部转运到无害化处理厂,建立了区、街、村三级分区包干机制。截至目前,1080个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覆盖率达到59%,涉及近33万户村民,已建成使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90座,日处理量40余吨。2020年着力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市场化运作,解决保洁分类“两张皮”问题,加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创建50个垃圾分类试点村,开展常态化农村环境卫生大扫除,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二是推动农村“厕所革命”。2020年,做好已完成建设改造的乡镇公共厕所、农村公共厕所、农户厕所、农村旅游厕所、农村交通厕所的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实现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率达到90%以上;统筹做好厕所粪污治理,严格落实农村卫生厕所管护制度,健全农村地区公共厕所日常保洁责任制,倡导文明如厕,强化农村厕所粪污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三是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区级主体、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建管并重、注重效果”的原则,按照规划、设计、建设、营运、管理一体化的基本要求,加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区域,选择适宜模式,完善管护机制,积极谋划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20年计划开展15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规划保留村庄、“三沿”(沿列入保护名录的湖泊<含水库>保护区外围500米范围、沿江河岸线外缘50米、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域)及乡村振兴示范带的村庄。四是实施安全饮水。落实《武汉市2018-202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进一步扩大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覆盖率,农村供水质量明显提高,实现“村村通自来水、户户饮放心水”,2020年底,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率达到98%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水质合格率达到90%以上,供水保证率达到96%以上。五是抓好村湾环境整治。2020年计划对300公里农村公路进行提档升级,新建通湾公路150公里,现有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率达到50%,积极创建省“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做好村庄绿化和林地保护,建设郊野公园,完成通道绿化100公里,抓好精准灭荒补植补造和抚育管护工作,确保成林;开展“擦亮小城镇”行动,以整治提升为主,围绕“街面净、线理顺,招牌靓、马路平,货入店、车停正,垃圾治、污水清,花草鲜、环境美,设施全、人文润”的工作要求,打造一批舒适宜居、各具特色的美丽街镇。六是探索农村人居环境管护机制。明确公用设施的管护主体和责任,培育市场化的专业管护队伍,加强基层管理能力建设。

(三)发展绿色农业,提升农业生产生态水平。一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巡查力度,采用卫星遥感监测,重点时段无人机巡查,不定期通报秸秆焚烧火点情况,加大科技监管力度等方式,严管秸杆露天禁烧,督促各新城区安装了秸秆禁烧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净化农村空气环境;在六个新城区创建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控害增效核心示范区,重点狠抓梁子湖、斧头湖汇水区域的化肥农药减量项目实施。二是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20年,重点督促整区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推进种养循环生态养殖小区建设,推广7种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力争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8%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三是加强农业科技推广运用。推广农作物秸秆循环利用,进一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推广农作物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技术。

二、优化村庄布局,筑牢乡村建设规划引领之基

(一)全域编制村庄规划。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乡村地区进行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2018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方式,分为“村庄全域规划+村庄详细规划”两大阶段开展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一是全面完成村庄全域规划。2019年4月,全市6个新城区,63个街(乡、镇),1408个行政村(含大队、农场)的村庄全域规划编审工作已完成,并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各新城区政府联合批复,完成了规划编制工作,重点了明确村庄体系、村湾集并、居民点的规模与边界,落实村庄居民点建设用地布局。二是推动村庄详细规划试点。目前结合历史文化名村,已基本完成江夏区4个试点村和蔡甸12个试点村的详细规划,2020年重点开展村庄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要点、乡村地区产业项目生态准入、指标投放等相关研究,积极指导和支持各新城区围绕乡村振兴示范带打造,结合农民新居、中心村项目开展详规编制工作。三是提供农村房屋改造指引。市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了《武汉农村建房标准图集》和《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图集》,因地制宜、分类分区,提供符合村庄实际风貌特色的农民住房与配套设施的建设范式,有效指导农房建设、村庄整治工作。

(二)优化村镇功能布局。一是适当集中集约,推动镇村一体。对接国土空间规划,优化“三区”空间布局,将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红线区优先作为村庄禁止建设区,逐步引导禁止建设区内村庄外迁;在确保总量平衡前提下,引导零散分布、点多面大、宅基地闲置和“空心村”向周边大型村湾集聚,向镇区转移,节约的村庄建设用地可作为乡村旅游、休闲养老、农村电商等乡村产业发展的用地保障,也可通过土地综合整治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二是优化生产生活布局,满足生产生活需要。在村庄规划中完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公厕等日常生活配套;突出城乡统筹,布局文化广场、村镇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考虑农民生产耕作便利性,合理布局农村居民点,避让基本农田、文物保护、生态底线、基础设施廊道等。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坚守农民自愿。美丽乡村项目的实施、改造类型的选择,建设方案的确定,都应遵循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一般来讲,需要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征得三分之二以上群众同意,村湾集并至少需经95%以上村民同意);注重保持历史文化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村完整性和延续性,依据村庄区位条件、环境特征和产业基础,明确村庄发展定位和风貌特色,在详细规划中开展空间设计指引。

(三)优化乡村产业布局。一是规划多功能田园单元。以农业生产、郊野公园、综合体3种类型为主的田园功能单元,促进乡村品质提升,助推产村融合发展。二是布局农业高质量发展。我市在受监测的大中城市中一直是鲜菜价格指数较低的城市之一,特别是在疫情期间为市民“菜篮子”保供提供了有效保障。下一步,继续加快现代都市农业发展,规划新建一批高标准农业示范基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调整种植业产品结构,布局快生产、水生产、特色菜、反季菜及马铃薯、红薯、玉米等优质品种,稳定果茶、猕猴桃基地发展;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实施生猪产业绿色发展项目;制定《2020年武汉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开展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和水产种业质量提升“五大行动”,培育我市农村水产电子商务体系,加快推进我市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推动农产品加工业,推动菜篮子生产市场化、规模化、品牌化。三是建立产村融合发展格局。以生态农业、创意农业、乡村旅游为农业发展新趋势,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推动农旅融合,2020年计划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00亿元,接待游客3100万人次,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旅游精品点;大力扶持电商特色村,争取涉农电商交易额突破2000亿元,推进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村电商服务站全覆盖;现代农业吸引力增强,引进恒大等大企业参与田园综合体建设;加快4个田园综合体创建,构建市场运营机制。

三、突出乡风文明,筑牢美丽乡村文明治理之基

(一)深入推进文明村镇建设。一是深化文明品牌活动。市文明办制发《关于2020年度武汉市文明新村、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及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八个一”和“五有”标准,深入开展市级文明新村、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指导各新城区开展“翻牌大开奖”“周三有约”等品牌活动。2020年底全市区级以上文明村和乡镇占比达到50%以上,着力提升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文明素养,推进文明村镇提质扩量。二是实施乡风文明行动。市文明办制发《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活动的通知》,指导各新城区把移风易俗与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我们的节日”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寻找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活动,凝聚乡村向上向善力量。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推进婚事新办丧事简办,遏制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盲目攀比等不良习气。倡导健康文明生活理念,宣传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养成良好文明行为习惯。培育文明乡风、优良家风、新乡贤文化,形成健康向上、开放包容、创新进取的社会风尚。

(二)全面实施农村文明创建。一是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文明创建“十大行动”,实施文明创建和爱卫运动进农村;组织“新青年下乡”活动,加强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二是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增加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覆盖面。

(三)着力加强示范引领工作。一是突出标准引领。出台《武汉市2020-2022年美丽乡村建设奖补标准与资金管理办法》,将《国家美丽乡村建设指南》作为武汉市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打造标准,明确提出要倡导崇善向上、勤劳致富、邻里和睦、尊老爱幼、诚信友善等文明乡风,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引导村民摒弃陋习,培养健康、文明、生态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遵守村规民约,建立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公示公开村务信息、建设运营管护等长效管理机制等,引导美丽乡村建设从外在美乡内在美、整体美转化。二是突出示范效应。蔡甸区入选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单位,江夏区五里界街童周岭村、黄陂区李家集街朱铺村、新洲区邾城街巴徐村被中央农办等5部门认定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黄陂区蔡店街刘家山村、姚家集街杜堂村、长轩岭街官田村被评为“国家森林乡村”称号;我市新增黄陂区蔡家榨街、王家河街等2个“省级生态乡镇”,江夏区安山街马安村村等31个“省级生态村”,黄陂区前川街等3个“市级生态乡镇”,江夏区法泗街石岭村等69个“市级生态村”;江夏区童周岭村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法泗街大路村被评为全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典范之一。2020年计划创建8个国家森林乡村、1个省级森林城镇和6个绿色乡村及30个市级生态示范村,打造45省级示范村,173个省级整治村。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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