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永超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注重充分激发农村居民主体作用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情况简介
三年来,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意见》(武政〔2018〕34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三年行动计划等四个行动计划的通知》(武政办〔2018〕87号)精神,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到今年年底,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不少于1601个行政村。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区级主体、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梯度推进”的原则,今年继续开展156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农村改厕三年改造任务,包括新建改造乡镇公厕、农村村级公厕、农户无害化厕所、农村旅游厕所、农村交通厕所的改造,已于2019年8月31日前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村庄“多规合一”为导向,以“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饮用水安全、精准灭荒和村庄绿化、农村房屋立面整治为重点,大力改善村容村貌。
二、主要做法
结合今年的疫情工作,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厕所管理和粪污管控工作的通知》《武汉市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方案(第一版)》(武防指农〔2020〕6号)、《武汉市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农村地区环境卫生、厕所管理和粪污管控工作责任分工方案》(武防指农〔2020〕8号)系列文件,指导各新城区认真做好农村地区环境卫生工作,坚持对农村公厕、村湾环境进行督查督导,坚持对农村公共场所严格管控,强化公共环境卫生消毒消杀,持续巩固疫情期间农村卫生消杀工作成效。
一是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18年起组织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上半年完成各新城区第一阶段村庄全域规划成果,划分村庄等级体系、落实村庄集并、划定乡村居民点用地边界与规模,并结合不同村庄等级提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建设要求。在第二阶段的村庄居民点详细规划中可选取图集内适宜的村庄自身风格的建筑选型开展风貌指引与设计,最大限度地保持村庄原始风貌。
二是加快推进房屋立面整治,改善村庄建筑布局。组织编制了《武汉农村建房标准图集》和《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图集》,根据各区不同地域特色,分别提供了6套建房方案和3套环境整治方案;从农村垃圾堆放,绿化提升,村民参与等细处着手,引导和调动农民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自己的生产生活环境,全面改造村容村貌,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大改善、大提升。
三是着力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三年行动计划,基本建成“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街转运、市及区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5个覆盖,即:垃圾桶覆盖所有农户家庭;保洁员覆盖所有自然湾;收运设施车辆覆盖所有行政村;垃圾中转站覆盖所有街乡镇;垃圾收运体系覆盖所有农村地区。
四是全域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制发了《武汉市2020年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武环委办〔2020〕1号),明确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区级主体、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建管并重、注重效果”的原则,按照规划、设计、建设、营运、管理一体化的基本要求,加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区域,选择适宜模式,完善管护机制。
五是提质增速推动农村“厕所革命”。强化厕所规划和顶层设计,落实财政补贴、规划审批、水电优惠等支持政策,严把工程质量关,对照节点抓督办,印发了《2019年武汉市“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厕所革命”建设提升工作的建议函》等文件,多次召开“厕所革命”工作推进会和技术培训会,指导各区认真学习建设规范、细则和技术指南,加强施工人员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施工工艺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流程化,全面提高施工质量。以整体拆除和搬迁方式重点建设军运会场馆周边村庄农村厕所;完善公厕的无障碍设计,并注重与周边环境的和谐统一。同时各新城区积极开展了自查工作,切实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工作实效性,共发现短板问题20余个,并积极整改。
六是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和建设。搭建就业平台,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组织开展了“网上春风行动”和系列现场招聘活动。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将农民工等人员新增返乡创业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制发了《关于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将返乡创业人员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覆盖范围。组织农民工开展电子商务、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电工、餐饮服务等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尽快掌握就业技能。
七是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推动区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改革,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协调推进和考核机制,将各级安排的财政支农资金纳入同一资金池,统筹整合使用,形成政策合力。
三、下步工作计划
2020年4月,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明确全年工作结点,提出到2020年底,全市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干净、整洁,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的目标。结合贵单位提出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激发农村居民主题作用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宣传引导乡风文明建设。以“双创”、“三乡工程”大讲堂、“爱我百湖”志愿服务、“寻找最美家庭”、“千场演出万场电影进农村”、“三下乡”、“翻牌大开奖”、“周三有约”等品牌活动为载体,开展身边好人等先模人物选树学习宣传。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发掘和培养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等各类文化人才,组织“新青年下乡”等乡风文明建设活动,广泛开展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农村文化体育活动,带动、激励群众学典型、争先进、当模范,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及乡风文明建设工作中来。通过宣传新时代、新风尚、新气象,引导村民全面提升文化素养。
(二)调动人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改善积极性。抓好农业农村部、省级等部署开展活动的落实,以“小康美景手机拍”、美丽宜居村庄短视频擂台赛、全国乡风文明建设典型案例推介宣讲等活动为载体,借助群众喜闻乐见的“快手”和“抖音”平台,营造声势氛围,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宣传工作,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
(三)紧抓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一是继续支持经济欠发达街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全省“擦亮小城镇”和“共同缔造”示范村创建名录,纳入国家、省、市传统村落或历史文化名村目录的规划保护区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奖补。二是全力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至2020年底,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8%以上,全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深化精准灭荒工作成果。继续巩固精准灭荒工程建设效果,加强精准灭荒新造林抚育,提高成活率和保存率。四是全面推进园林和林业高质量发展。紧推进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府河湿地公园、青山长江森林、市级生态示范村、四环线生态带等工程,抓好创建省级森林城镇和绿色乡村及生态示范村建设;推进郊野公园建设,实施安山郊野公园、柏泉郊野公园、仓埠郊野公园等项目建设。五是加强村庄规划统一管理。结合不同村庄类型及特点,制定村庄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积极支持各新城区开展村庄详细规划工作,引导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风貌,积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四)是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强势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各区建立农村垃圾清扫保洁与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有机融合的管理机制,实现保洁员、分拣员队伍一体化;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建设,合理配置湿垃圾收运车辆,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建设阳光堆肥、厌氧发酵、生化处理等互为补充的湿垃圾处理设施,确保湿垃圾不出街;加大宣传引导,健全激励机制,增强村民环保和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5%以上。二是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检查考核体系。继续将检查考核范围延伸到乡村振兴示范带、“八边两域”、河湖周边沿线村湾以及拆村并点社区等重点区域,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染防治攻坚战、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三是抓好公厕厕所管理提升。建立建管用并重、责权利统一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省级文件要求,农村公厕的日常管护由街镇或村委会负责,农村户厕由农户自行管理,交通、旅游厕所的管护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要求,督促经营主体进一步提高厕所管理水平。四是抓好文明如厕。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户厕建设工作,营造氛围,充分动员群众参与。教育和引导农民正确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引导农户自觉停用和拆除旱厕,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的环卫意识、公德意识,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养成自觉爱护公共厕所设备、保持公共卫生,培育文明如厕的良好习惯。
绿水青山是农村的最大优势,是一笔“既买不来又借不来”的宝贵财富。今年两会期间,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再次成为热议话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色发展理念,推行绿色发展方式,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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