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武汉市人民政府网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办理 >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0285号提案的答复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028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08-28 09:25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郭彩霞委员:

感谢您多年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品牌农业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进品牌强农是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全市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强化品牌农业建设,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一、持续开展“三品一标”质量认证与管理

(一)引导鼓励农业企业开展“三品一标”申报认证。全市按照“发展与质量、认证与管理并重”,“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积极推进农业“三品一标”的认证工作。2019年全市新增“三品一标”认证214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20个,绿色食品69个,有机食品23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2个。全市“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数量累计达到1184个,居全省第一。同时,逐年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三品一标”新认证和绿色食品续展、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进行补贴,增加农业企业认证的积极性。从2017年到2019年,争取市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从200万元提高到580万元,单个认证产品的补贴金额也大幅提高。2019年,洪山菜薹地理标志产品获部、省农业品牌专项建设资金200万元。从今年开始,全国停止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要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农业生产主体积极申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二品一标”认证。

(二)严格农产品证后监管。对认证产品加强监管,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农业投入品使用、质量安全监测记录、规范包装标识等,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认证标准。做好质量认证产品的年检和续展、复查换证工作,落实退出惩处机制,维护“二品一标”产品的公信力和品牌形象。

(三)强化“二品一标”产品宣传推介。鼓励我市“二品一标”企业参加有机食品博览会、绿色食品博览会等大型展销展示会,唱响我市“二品一标”农产品品牌。2019年,我市江夏区南北咀公司的武昌鱼、牛山湖养殖场的河蟹分别获得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金奖和优秀奖。2020年,将以绿色食品创立30周年为契机,积极配合省绿办组织“二品一标”农产品进社区、进学校、进超市,媒体记者、市民群众进基地、进企业,现场观摩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亲身感受我市优质农产品质量管理过程。

二、持续推动品牌建设新路径

(一)努力开拓大湾区市场。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赴深圳就“圳品”品牌建设开展了调研,学习深圳经验,拟在我市食用农产品品牌建设方面,与深圳“圳品”品牌开展资质互认,帮助我市优秀农产品打开大湾区市场,助力农产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提升我市农产品品牌知名度。

(二)着手建立农产品品牌培育库。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着手建立农产品“武汉名品”培育对象库,帮助入库农产品生产重点企业夯实质量基础,完善质量体系,制品品牌发展规划,并予以重点培育。

(三)在中小企业质量能力提升工程中,对农产品生产企业给予帮扶。今年,我市委托市标准化研究院向社会征集遴选了200家中小企业,其中武汉市华明达蜂业有限公司、武汉楚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农产品生产企业被纳入之列。市标院根据每家企业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指派相应专家赴这些企业开展农业标准化、质量对比提升、建立质量体系等质量提升活动,帮助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树立品牌形象。

(四)以标准化助力农业品牌培育和发展。以创建国家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为契机,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构建以智慧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等现代都市农业为特征的“武汉农业”标准体系,为我市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发展稳定向好奠定坚实基础。同时,组织全市各级农业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制修定农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2019年,市标委已发布了23项农业地方标准,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另外,我市还不断开展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建设,带动全市规模化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深入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不断扩大我市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面。目前,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核心示范面积达到31.4万亩。

三、持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持续推进各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近年来,我市六个新城区全面开展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行动。继江夏区2017年首批荣获“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称号之后,蔡甸区、黄陂区2019年荣获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称号。东西湖区、新洲区2019年通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的考核验收,即将荣获“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称号。

(二)大力推动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市农业农村局迅速制定了《武汉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4月底前全市建立试行主体名录,计划在7月底前完成具体实施工作,纳入试行范围和对象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食用农产品,在产品销售时应出具合格证。同时,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准出与市场索证索票相衔接,形成自律与国律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新格局。

四、持续推动多业态品牌发展

2018年,我市出台了《武汉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武政规〔2018〕2号),主要围绕实施电商产业倍增、电商创业就业培训、电商富民脱贫三大计划,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村电商助推农村电商发展。

(一)完善农村电商基础条件。一是打通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推进我市农村电商综合服务网点建设,建成电商服务站1902个,邮乐购站点2870个,智慧休闲农庄210个。农村电商基础设施覆盖6个新城区,63个街镇,1408个行政村。二是建设农村电商示范基地,建成电商运营中心2个,农村电商小镇3个,产业示范园(孵化园)4个。三是扶持农村电商服务平台,培育了以休闲游为主的自营平台1个、大宗农产品电商交易平台2个、本土化农产品电商平台3个,特色农产品交易平台4个。

(二)发展农村电商品牌。一是通过在国内知名的第三方电商平台上打造升级,开设武汉特色馆,旗舰店、专卖店,打造培育出了良品铺子、周黑鸭、大汉口、新农牛肉、洪山菜台、蔡甸莲藕、汪集鸡汤等一批网红农产品,蔡甸区依托火凤凰云农商互联产业基地,打造“汉美特”、“农谷鲜”等自营农产品网络品牌,涉及10多款农特产品。二是引进一批国内知名电商企业来汉开展涉农电商业务,阿里、京东、苏宁易购、每日优鲜、兴盛优选等电商落地武汉,开设淘宝、京东、苏宁易购、供销e家武汉特产馆,培育了良品铺子、周黑鸭、火凤皇、吉及鲜、食享会、大汉口等本土电商亿元企业6家。

五、继续夯实品牌农业发展政策基础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精神,加快我市农业品牌创建,2019年8月27日,我局印发了《关于推进全市农业品牌发展的指导意见》。

(一)明确了品牌发展总体目标。明确了通过三年培育,全市力争打造1-2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和企业加工产品品牌,各区重点打造2-3个区域公用及企业加工产品品牌,基本形成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我市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

(二)明确品牌发展重点任务。一是通过壮大品牌培育主体、加强农业“三品”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强化农业科技创新4项措施来夯实品牌发展基础。力争到2021年,全市培育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以上,培育获中国驰名商标且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二是通过塑造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农业加工业品牌、树立农业服务品牌3项措施来构建品牌创建体系。以湖北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为依托,力争建成5个种子试验示范基地,每区每年打造2-3个重点企业品牌。集中优势资源在黄陂、新洲、蔡甸、江夏4个新城区,分别以木兰大道、桂花大道、嵩阳大道沿线和江夏田园综合体为重点区域,打造4条一线串珠、集中连片的乡村振兴示范带。三是通过挖掘农业品牌内涵、搭建品牌营销平台、推动农业走出国门3项措施来提高我市品牌影响力。

(三)明确品牌发展保障措施。一是市区两级农业部门成立推进品牌农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推进品牌农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二是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采取奖补方式对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品牌创建与认证、标准体系建设、中国种都建设、乡村休闲游(赏花游)、品牌策划宣传与推广、品牌保护等方面给予支持。三是加大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及其原产地的保护力度,切实保护我市农业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形象。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7日

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主办: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 武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武汉市农业信息化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八古墩东一巷78号 邮编:430023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2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