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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073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09-15 09:25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左国良委员

感谢您多年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消对接’比重,促进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我局事项答复如下:

一、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推进农产品电商销售  

2018年,我市出台了《武汉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武政规〔2018〕2号),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村电商领域,助推农村电商发展,全市发展涉农电商企业8500多家。一是推进电商销售。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农产品生产、配送企业踊跃开展农产品电商销售,截至8月底,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农产品达13.68万吨,滞销农产品1.1万吨;二是推进产销对接。今年以来,为扩大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农业复工复产和农民增收,共组织农产品电商销售对接会30场,对接阿里、京东、抖音、拼多多、鄂粤同心等电商平台以及我市41家电商销售企业,帮销农产品3.1万吨,扶贫企业农产品0.3万吨。三是推进直播带货。为助力武汉经济复苏,大力推广和销售我市农产品,结合“你为湖北拼命·我为湖北拼单”、“百星·百亿助力武汉”等电商直播活动,截至8月底组织开展网红直播带货12场,销售加工农产品金额达1.3亿元。

二、创新农产品销售模式推进社区直供直销

2018年以来,为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引导全市农业生产、加工、配送和农村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五进” (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直供。一是直供社区。截至今年8月底,蔬菜直供社区已发展到5300多个小区,配送蔬菜达33.34万多吨,滞销农产品1.63万吨。二是发展团购点。全市农业生产、加工、配送和农村电商企业在全市培育和发展社区团购团长,建设自提点、生鲜驿站共5350个,消费者可以直接买到新鲜、价格便宜的生鲜农产品,基本实现买菜不难、买菜不贵。三是设置前置仓。每日优鲜、吉及鲜、美菜网等电商企业在中心城区设置前置仓(冷库)150多个,保证了农产品集中存储,错峰上市,直供社区。四是推进无人售卖。鼓励农业企业积极推进无人售卖,绿蔬园蔬菜专业合作社、匠心农坊和汇春名优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三家企业先后尝试无人售卖柜试点,采取“线上+线下售卖+24小时无人售卖”的模式,三家企业在距农贸市场较远的小区铺设无人柜100多组,全程“无人售卖、无人接触、独立完成”,保证购物安全。

三、农产品供应链配套基础设施发展迅速

“十三五”以来,我市不断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着重对农业生产主体所需的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冷藏冷冻、包装仓储等设施设备进行引导和扶持。一是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增速。全市已新建了11个蔬菜产地批发市场,经营面积8.2万平方米,累计新增日交易量630吨,带动蔬菜基地15万亩、菜农2万户;二是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发展不断加快。“十三五”期间新建蔬菜冷链物流配送中心11个,占地面积7.2万平方米,新增蔬菜日配送能力600吨;三是田头预冷库建设得到提速。蔬菜产地冷库达到97个,总库容达到42265立方米。目前,我市已启动第二轮鲜活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蔡甸、黄陂、江夏3个区成为国家级冷链设施建设整建制推进区,2020年将新建不少于30个冷链物流设施,能有效提升我市农产品供应链水平。四是农业供应链培育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我市大力培育农产品流通主体,不断扶持农业企业发展壮大,2017年底,全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 30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到4000多个,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大幅提升,农产品生产与流通规模化、组织化覆盖率达到90%。

四、农产品流通方式与渠道多样化

一是以白沙洲、四季美为代表的批发交易型流通方式已成为我市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全市鲜活农产品通过大型批发市场进入流通环节的比例约占65%以上。二是订单生产型和加工贸易型流通方式已占到全市农产品生产规模的20%左右。三是合作贩运型得到不断发展,架起一家一户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桥梁,约占我市农产品流通总量的8—10%左右。四是直供直销型流通方式在我市迅速推广,此种流通模式占我市鲜活农产品流通总量已达到5%左右。五是产销对接活动频次高、效果好。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商务局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进一步深化产销对接,充分利用武汉商贸优势和农产品市场网络,组织我市白沙洲大市场、四季美农贸城、武商量贩、中百仓储、中商平价等重点商贸企业,以及菱湖尚品、元生蔬菜、兰氏蔬菜、家事易等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和鲜活农产品配送企业,积极参加或主动开展一系列大型农超、农贸、工贸产销对接活动。每年组织大型农超、农贸、工贸产销对接活动20多场,促进鲜活农产品产销订购签约总金额10亿元以上。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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