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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2021009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6-23 14:30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柳霞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几点建议收悉,感谢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高度关注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社局认真研究,对照建议内容逐条办理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兴产业,在农业高品质发展上求突破

乡村振兴的关键和重点是产业振兴,为加快推进我市精致农业发展,引导农业生产要素高效流动和优化配置,全面提升农业高端高质高效发展水平,今年2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武汉市推进精致农业发展“十大工程”实施方案》(武政办〔2021〕10号),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突出特色、产业融合,科技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数字强农的原则,完善现代都市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全面提升农业整体竞争力。立足资源,突出特色,大力推进种养加、科工贸、农文旅一体化优势产业发展,着力建设十大精致农业产业链,实现农业产业链提质增效。我市将通过“三业联动”推动我市农业农村社会经济新一轮发展。一是强力打造精致农业。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仓储保鲜冷链、机耕道路、高标准农田等短板,大力提升经济作物、畜牧水产养殖、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等机械化水平。兼顾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及农村环境的整体发展,有效植入“旅游+”“生态+”“文化+”等模式,打造集农业生产、观光、乡村休闲于一体的精致乡村休闲游品牌。二是做强龙头企业。鼓励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级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示范社。鼓励现有农业龙头企业采取重组、兼并、合作、联合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当好农业龙头企业的“店小二”,真心实意为企业排忧解难。三是提升品牌农业。坚持质量兴农,强化绿色导向,落实抓产业必须抓质量,抓质量必须树品牌。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改革创新,加快发展“二品一标”事业,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深度挖掘品牌价值,发展壮大特色农产品产业。选择具有一定规模、知名度和产业基础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质量管理、市场营销,通过品牌注册、培育、拓展等手段,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品品牌。力争到2025年,全市精致农业产业融合比例达到85%以上,重点打造50个精致农业示范点,40个精致乡村休闲游示范村,10条精致农业产业链,其中:千亿元种业产业链1条,百亿元粮油、蔬菜、生猪、水产和花卉苗木产业链各1条,50亿元家禽、水果、茶叶、莲藕产业链各1条。

二、搭平台,在拓展农村发展空间上求突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激活市场、要素和主体,让广大农民也能分享改革红利。一是鼓励盘活存量用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鼓励充分利用空闲地、闲置宅基地等存量用地发展农村产业。2019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完善村庄规划体系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中明确提出统筹好乡村空间、资源要素和政策机制,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培育农村绿色发展新动能的要求,明确加强对乡村振兴建设用地的专项统筹,探索实施点状用地管理,并鼓励乡村土地复合利用,在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基础上利用空闲农房和宅基地改造建设发展乡村产业。二是积极研究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我市虽未纳入国家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试点城市,但一直在积极研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相关工作,在满足国家、湖北省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探索适宜武汉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相关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乡村地区的治理机制。三是用好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各新城区已完成了村庄全域规划成果,划分了村庄等级体系并明确乡村居民点用地边界与规模,建议各区可依据村庄规划成果,结合自身发展诉求与建设实际,在充分征求村民意愿的基础上,运用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工具,统筹安排存量和增量建设用地。同时,根据省自然资源厅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相关要求,各区政府可结合村湾整治、生态修复、产业发展等实际情况,以全域全要素统筹的思路开展乡村地区国土综合整治工作,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全面提升。四是用活空闲农房资源。不断完善武汉三乡工程网、乡愁荟APP、微信小程序,实现农村空闲农房租赁信息发布、共享农庄线上线下预定、交易等功能,有效引导资源整合,加大抖音、快手、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公众号的运营力度,吸引市民广泛关注和市场主体参与盘活农村空闲农房资源,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三、聚人才,在强化农民要素保障上求突破

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和人才的引领作用,2020年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创建获批,并作为全省农业领域唯一项目上报国家发改委,拟纳入“十四五”重大项目库,依靠科技创新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活力。同时,加强农村干部、农民和新型主体培训,着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做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一是促进转移就业增收。根据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意愿,精准对接市场需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招聘活动以及技能培训,增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自主择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在“春风行动”“金秋招聘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中,将农村劳动力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搭建人岗交流平台,扩大有组织劳务输出规模,帮助农村劳动力通过转移就业、稳定就业实现增收。近年来,全市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约2万人。二是鼓励返乡创业。积极申报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区)、示范园、示范项目,按规定落实奖补资金,充分发挥返乡创业载体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的作用。对入驻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的农村脱贫劳动力经营项目,优先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服务。返乡创业的脱贫劳动力,可按规定申请5000元/人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推选和宣传一批返乡创业脱贫劳动力典型人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乡村旅游业培训相关专业,加强乡村旅游业人才储备。指导技工院校增设旅游业相关专业和课程,支持社会力量申办乡村旅游业定点培训机构,鼓励城乡劳动者参相关技能培训,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就业培训补贴。四是支持乡镇企业开展技能培训。鼓励乡镇企业职工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钻研岗位技能,积极参与技术革新和攻关项目,不断提高运用新知识解决新问题、运用新技术创造新财富的能力。支持农村“互联网”人才培训,培养一批新型职业农民。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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