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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人大第十四届六次会议第2021003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7-19 09:00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王梅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整合的建议”收悉,此建议与我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现代化相一致。我们对此建议高度重视,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办理。为此,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专班,到街道(乡、镇)、进村组,作了大量调查研究,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针对性部署,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整理规模用地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不断深入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以承包地“三权分置”推动土地整合,鼓励土地流转,放活土地经营权。要求各区选择1-2个重点村采取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经营方式,探索土地“按户连片耕种”、“村(组)联片经营”等模式,合理有效利用农村土地资源,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市、区、街(乡、镇)、村农村土地流转网络基本建立,市、区、街(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完成,有力推动了农村承包地有序流转。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共计148.63万亩。土地流转的加速推动了规模经营的发展,到2020年底,我市共认定家庭农场1608家,其中市级示范家庭农场567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58家;农民合作社共5010家,其中市级示范社198家,省级示范社51家,国家级示范社21家。

(一)开展确权,夯实基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整合规模用地的前提,也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性工作,是农村改革的“第一关口”。为此,我市在2014年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全省率先颁发了新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18年底,我市完成了确权数据汇交工作。

(二)出台文件,推进改革。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是整合规模用地的基础,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切实保护农户承包权,有效放活土地经营权,才有可能利用“量出为入”的模式有效推进土地整合。2018年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实施意见》(武办发〔2018〕6号),明确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2020年印发《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农组发〔2020〕1号),指导各区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确保政策衔接、平稳过渡。

(三)完善平台,优化服务。2009年,我市成立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创造了交易品种最多、交易规模最大、服务链条最长等多项全国之最。并结合实际完善土地流转网络平台,对56个市、区、街道(乡、镇)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了完善。使农民与经营业主可以就近办理农村土地交易、鉴证等业务,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有力推动了农村承包地有序流转,为整理规模用地提供了更为便捷、高效的模式。

(四)把好关口,强化监管。规范的流转程序是整理规模用地的前提条件。坚持依法依规,群众自愿的原则,在土地流转行为管控方面,明确了四条“红线”,即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不得强迫流转。对涉及农民承包土地的流转,严格按照农民的意愿组织开展;对涉及集体土地的流转,强化民主监督,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性要求开展。

(五)生产托管,服务农户。以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重点,完善政策举措,规范项目实施,加强示范引领,推动行业提档升级,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要求各区按规定组织农服平台试用,开展项目管理,建立服务组织名录库等工作。组织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区保质保量完成当年的项目任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发展让生产能力不强又不愿流转土地的农户实现了“不流转土地”的现代化生产,合理有效利用了农村土地资源,推进了土地整合。

二、关于挖掘特色用地的建议

近年来,市文化和旅游、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合理规划、优化机制、政策扶持等措施不断挖掘用地特色,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合理规划,保障用地。2017年,市文化和旅游局积极推动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加快旅游业发展若干政策》,明确了优化旅游用地机制。对列入《武汉市全域旅游大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重点旅游项目,其新增用地指标在全市重点项目中予以优先安排;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公共厕所、游客休憩站点、公共停车场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地;对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用地,按旅游用地确定供应底价、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对新建旅游中心码头用地,利用现有码头设施用地、房产增设住宿、餐饮、娱乐等商业服务设施的,采取有偿使用、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二)优化机制,有序开发。市文化和旅游局进一步优化涉旅农用地流转机制。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发旅游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在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明确且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人利用非耕农用地、林权、集体土地承包权,以作价出资、投资入股、租赁方式与开发商合作开发旅游项目;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旅游项目,在不改变农用地性质的前提下,用地者可通过土地流转方式获得使用权。三年多以来,黄陂木兰花乡、蔡甸花博汇、新洲凤娃古寨等一批乡村旅游项目先后落地发展。

(三)政策扶持,促进发展。市国土资源局出台《关于完善村庄规划体系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进一步提出综合利用利用土地资源,支持三产融合发展的相关举措,包括加强对乡村振兴建设用地专项统筹、探索实施点状用地管理、鼓励乡村土地复合利用、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等方面,全面支持“三乡工程”推进,也进一步推动了土地资源的整合。    

三、下步主要工作

(一)培育经营主体,发展生产托管。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加强规范指导,严格经营管理,鼓励品牌创建,建设冷链物流,发展社区电商,继续培育“六有”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水平开展示范创建,夯实精致农业的主体基础。对于生产经营能力不强又不愿流转土地的农户,引导其生产经营权与管理权分开,实行“管理在家,服务在外”的模式,与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生产合同,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小农户提供土地托管、联耕联种、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托管服务,实现“不流转土地”的现代化生产。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和农业生产托管的方式,使分散的土地能够集中连片耕种,进一步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率,有效整合农村土地资源。

(二)创新发展理念,推动乡村旅游。市文化和旅游局将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新发展理念,强化与国土规划部门的衔接配合,探索破解乡村旅游项目用地瓶颈,挖掘特色用地,积极推动全市乡村休闲游发展,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整合。

(三)创新审批方式,提升治理水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积极开展乡村地区规划管理体制的研究工作。针对乡村地区要素多样化和布局不确定的特点,探索面向全要素的乡村规划许可,明确村庄规划管理权限,细化规划管理的具体细则,包括规划审批流程、审核的主要内容,以及审核标准、规划调整与条件调整路径等。后续将就乡村地区管控体系、管理体制、审批程序等内容出台相关政策与改革措施,合理配置农村土地资源,全面提升乡村空间治理水平,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积极推进土地规模经营,促进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已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关注,并多次进行实地调查走访,提出了很好的、卓有成效的建议,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在此,非常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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