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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34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7-04 09:35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兰桂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 保障初级农产品供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了发展一批主导产业,打造一批区域品牌,做大一批龙头企业,做实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4条建议,为我市品牌农业及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指引,我局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高位谋划农业产业布局

(一)高标准谋划产业发展。2021年,我局发布了《武汉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和市场需求,按照规模化、集约化、融合化的发展思路,选择基础设施较好、相对集中连片区域,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构建完善的现代都市农业产业空间布局,对我市蔬菜、粮油、林果花卉业、畜牧业、水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业等产业业态在地理空间布局、产业规模、产量进行了规划。

(二)打造高质量“菜篮子”产业链。2021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壮大发展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21〕11号),我局印发了《打造“菜篮子”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立足武汉特色,依托龙头企业,推进全市特色蔬菜生产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品牌化,推进畜禽、水产业绿色高效发展,大力推广产销一体化模式,积极发展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速冻食品,发展高附加值产品。

(三)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制定了《武汉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项目实施方案(2021—2025年)》,立足我市果蔬、畜牧、水产等传统优势产业和莲藕、菜苔、茶叶等特色产业,着力打造1个全品类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N个核心产品,建立健全标准体系、管理体系、发展体系、运营体系,吸引带动全市农产品企业依托优势资源,共同创建我市高端品牌农业,形成“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品牌”兼容并进、融合发展农业品牌的新格局。

二、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发展

2022年,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支持我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按照“政府主导、国企配合、社会参与”的运营体系,我局和武汉农业集团合力推进。

(一)确定了市域公用品牌名称。招标选定浙江大学芒种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为我市设计了市域全品类农产品公用品牌名称“江城百臻”、LOGO、口号“武汉农优,真滴蛮好”等。

(二)认定了一批优质农产品品牌。为提前做好我市农产品品牌宣传,经企业申报,各区推荐,市农产品品牌管理办公室认定了2022年武汉市优质农产品品牌20个,纳入我市2022年农产品品牌重点宣传推广范围。

(三)进行了多渠道宣传。选定了6-8个产品在央视新闻频道进行宣传推广,从6月15日起,洪山菜薹、蔡甸莲藕、汪集鸡汤首批在央视新闻频道午间《新闻30分》后宣传推广,7月份,全面展开地方电视媒体、高铁地铁、节庆活动、户外广告、融媒体矩阵、纸质媒体等多元化宣传方式,持续打造宣传亮点,唱响品牌名片。

三、加大政策综合支持力度

(一)在财政支农方面。2022年起,按照“谁投入谁收益”的原则,整合高标准农田、田园综合体、农业标准化建设、冷链物流建设、绿色农业、数字农业等支持政策,对于龙头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的农业生产性设施投入主体进行奖补。全年拟新建或改扩建一批集仓储、分拣、冷藏、初加工、批发交易等功能为一体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并纳入市政府一级目标,到2022年底,将新增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80个以上,新增库容16万吨,产地冷库总容量将达到60万吨。

(二)在金融支农方面。截至2022年3月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3530.31亿元,同比增幅7.29%,探索推出了农业权易贷、惠农贷、银保贷、农房贷、农股贷等系列支农产品。建立健全了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将纳入体系备案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年化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2022年截至3月,新增小微、“三农”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4531笔,合计金额30.54亿元。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上市,落实上市奖励。针对拟上市企业实施分阶段建立政策,按照上市阶段分别奖励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合计不超过800万元。市级每年安排5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市级龙头企业给予贷款利息贴息补助。

(三)在税费减免方面。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政策,对企业(含企业性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税收优惠办理方面,从2018年起,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优惠办理方式,极大方便了纳税人办理优惠事项。

四、引导企业建立联盟机制

(一)鼓励发展中化MAP模式。引进中化MAP在黄陂区建立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开展农资配送、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生产托管服务,2022年服务水稻面积10万亩,在汉南区为当季2500亩鲜食玉米提供全程解决方案。

(二)积极推广产销一体发展。引导元生蔬菜、兰氏蔬菜、强鑫合作社、汇春合作社等企业发展产、供销一体模式,托展农产品销售渠道。

(三)引导建立产销联盟。引导洪山菜苔协会、元生蔬菜、强鑫蔬菜等团体及企业建立产销联盟,推动企业捆挷式发展,洪山菜薹协会由原来5家经营企业发展到13家企业,食尚汇产销联盟发展成11家企业。鼓励企业建设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净菜加工生产,产销联盟与合作社签订订单带动农户增收,增强辐射带动能力。

下步,我局将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壮大发展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21〕11号)和2022-2025年期间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有关政策,夯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发挥龙头企业生产保供功能,保障好我市初级农产品供应。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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