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城区农业农村局,功能区涉农主管部门,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监管机制,规范监管和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按照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农业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2019年市级农业随机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抽查比例、频次、时间要求如期完成抽查任务,检查人员要在抽查结束后1周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武汉市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各区也要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区级农业随机抽查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附件:2019年市级农业随机抽查计划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
附件
2019年市级农业随机抽查计划
抽查主体 | 抽查事项 名称 | 抽查依据 | 检查内容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抽查时间 |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 | 兽药监督检查 |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条 第十二条 第十四条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五条 第四十四条 | 是否取得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兽药生产经营设施条件、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兽药经营是否规范。 | 兽药生产、经营者 | 10% | 2次/年 | 8、11月各1次 |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督检查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条 第十五条 第三十二条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场所是否符合要求;产品质量是否合格;是否按要求办理生产许可证等。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者 | 20% | 2次/年 | 3、4季度各一次 |
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 | 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条、第五十八条 《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七条 | 是否按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采样、留验、抽检;是否对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是否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动物实施补检;是否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动物产品,具备补检条件的实施补检,不具备补检条件的予以没收销毁;是否取得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 | 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动物产品初加工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 6% | 2次/年 | 10、11月各1次 |
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 | 渔业水域捕捞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 | 是否取得渔业水域捕捞许可证;是否违反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的规定进行捕捞;是否存在非法涂改、买卖、出租或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证的行为。 | 从事渔业水域捕捞的企业和个人 | 4% | 2次/年 | 8、10月各1次 |
抽查主体 | 抽查事项 名称 | 抽查依据 | 检查内容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抽查时间 |
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条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三条 | 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否合格;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是否履行法定职责,场所是否符合要求。 | 从事农产品生产的企业和个人 | 5% | 3次/年 | 8至10月每月1次 |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处、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 | 农药监督检查 | 《农药管理条例》第三条;《湖北省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 | 检查农药质量是否合格;农药标签是否规范;是否办理农药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 | 农药经营的企业和个人 | 4% | 2次/年 | 8、9月各1次 |
市农业农村局科技与种业管理处、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 | 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督检查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湖北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第三条 | 生产加工.经营转基因产品是否取得许可;是否按规定生产加工和销售转基因制品。 | 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 50% | 1次/年 | 8月以前 |
市农业农村局科技与种业管理处、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 | 农作物种子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七条 | 是否取得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种子质量是否合格;是否按规定建立保存生产经营台账;种子标签、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 种子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 | 4% | 1次/年 | 9月以前 |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处、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 | 肥料监督检查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 | 肥料产品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办理肥料登记证;肥料标签是否符合要求等。 | 肥料经营的企业和个人 | 2% | 2次/年 | 7、9月各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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