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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木兰花乡等10个项目开展新一轮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17 16:53 来源: 武汉市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各新城区人民政府,市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一轮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1〕52号)、《关于印发<2021年新一轮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资格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武综创〔2021〕1号)有关要求,经专家组评审及成员单位民主推荐,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木兰花乡田园综合体等10个项目(名单详见附件)开展新一轮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综合体创建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三产融合”、促进“城乡融合”、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平台和抓手,是打造乡村振兴“武汉样板”的重要支撑。各创建区人民政府要成立区级综合体创建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综合体创建工作,及时解决创建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综合体创建工作的跟踪监管,坚决避免“重申报、轻建设”等现象。

二、完善规划,扎实推进综合体创建

各创建区人民政府要抓紧组织研究综合体资格遴选专家评审意见,指导项目主体进一步修改完善综合体创建规划,使综合体内各板块形成有机整体,积极践行“靠城发展,为城服务”理念,切实打好国家惠农强农政策组合拳,充分体现我市都市田园综合体的现代农业底色、文旅融合特色、环境生态绿色、农民增收本色,引导和整合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努力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探索乡村振兴“武汉样板”的多种实现路径。

三、规范管理,有序开展项目建设

各创建主体谋划的建设项目是田园综合体创建的核心,各创建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立项、监管、验收、审计等指导服务工作,坚决防止项目中出现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大棚房”等突破底线问题。各区各部门要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重点聚焦项目建设的规划调整、配套供地、资金筹措、带农增收等方面探索创新,精准施策做好订单式跟踪服务。

四、强化考核,建立分级奖补机制

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创建规划和项目清单,加强对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的培训指导、跟踪辅导、考核评价,并建立与考核等次相匹配的奖补激励机制。对创建成效显著、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综合体,安排奖补资金支持。对创建进展缓慢、辐射带动作用难以发挥、年度考核成绩落后的综合体,将采取通报、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创建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资格的处理措施。

附件:新一轮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名单

                           武汉市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7日

附件

新一轮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名单

木兰花乡田园综合体(武汉木兰花乡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未来家园都市田园综合体(湖北未来家园高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兰岛都市田园综合体(武汉昱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鑫三江田园综合体(湖北鑫三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紫薇都市田园综合体(武汉紫薇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花博汇都市田园综合体(武汉阅景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景秀大地田园综合体(武汉景秀大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花乡茶谷都市田园综合体(武汉优尼特茶叶有限公司)

薯香渔歌田园综合体(湖北丛霖农业生态有限责任公司)

靠山生态小镇都市田园综合体(靠山小镇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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