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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法治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6-05 16:01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正确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全面推进法治城市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农,为我市乡村振兴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依法执政、依规治党,加强党委对全面法制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局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将习近平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支部主题党日的必学内容,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三是强化工作落实。将法治建设列入市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印发了《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法治工作要点》,并将法治建设纳入局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同步考核,并作为衡量处室和直属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2019年,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先后12次研究了《地方性涉农法规清理》、《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与“互联网+监管”》、《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工作》等法治议题;四是健全法制机构。在机构改革中,单独设立了法规处,配备了专门工作人员。

二、厘清权力事项,依法履行职责。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认领并补充完善了26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总体压缩办理时间62%,所有审批事项均实现网上办理和零跑腿;二是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将农药经营许可证等行政审批纳入证照分离,实行先照后证,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分支机构备案纳入45证合一,不再单独备案;三是实行权责清单制度。编制并对外发布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清单,认领“互联网+监管”事项61项,并严格按程序办理。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新拟定并印发了《武汉市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了《2019年市级农业随机抽查计划》,与相关部门协商了联合监管清单;五是积极推进信用监管。继续推进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承诺制度,将湖北省优秀农业实用人才等信息列入正面信用信息收集目录,对列入黑名单的农业企业和个人采取了联合惩戒措施;六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初步拟定了《武汉市农业农村局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印发了《武汉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努力优化市场环境。

三、健全法规制度,依法开展决策。一是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文件。提请废止了《武汉市蔬菜基地管理办法》,对《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对《湖北省乡村振兴条例》、《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提出了修改意见。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改革行动,对涉及市农业农村部门的政府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市农业农村局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二是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武汉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实施<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办法》等文件,依法依规开展决策。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武汉市农业委员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考核办法》,组织局法律顾问参与农业产业引导基金、第七届军运会种植养殖农产品类食材供应、“三乡工程”等重点工作的决策,参与局属国有企业改制,并对市农业农村局签署的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核,2019年,市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书32份。

四、推进“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全市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起草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二是积极推进“两法衔接”,2019年,市农业农村局办理的19起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录入“两法衔接”平台,同时加强与公检法司协作,全年共联合公安机关办理涉农违法犯罪案件32起,抓获并批捕犯罪人员38人,杜绝了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现象。三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建设。印发了《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清单》等规定,并在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了公示,同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按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期限、救济途径等编制了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并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和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了公示。为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市农业农村局在强化执法过程书面记载的同时,还专门购买了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印发了《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行政执法人员规范用语(试行)》等若干制度,同时积极推进网上办案和行政执法结果公示。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上,市农业农村局强化重大案件法制审核,重大案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集体讨论决定,按程序办理。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每年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今年已举办农业执法人员培训班4期,培训各类执法人员350人。

五、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2019年市农业农村局共承办人大、政协议提案7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完,走访率、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没有发生涉及市农业农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无领导干部因严重违纪受到处分和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完善举报投诉登记制度,印发了《武汉市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试行)》,公布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举报投诉电话和网址,网上群众工作部等三大平台和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众互动栏目的各类咨询、投诉均已办理,2019年以来处理网上信访103件、办理投诉举报97起,办结率、满意率均100%。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大力推进阳光政务,依法公开政务信息,通过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官网、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开农业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等重点领域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均依法回复。

六、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加强农业法治宣传。出台了《全市农业系统2019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农资打假,组织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42次;二是积极推进法律进农村。以乡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为依托,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行农业法治宣传,分别在东西湖区和蔡甸区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执法暨“3·15”消费维权活动和湖北省暨武汉市农业农村系统“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同时,深入各区开展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调研,组织编写《农业行政法规汇编》和《农业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拍摄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军运动漫微电影。三是加强法治学习和培训。印发了《中共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方案》,先后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举办了《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种子执法管理与蔬菜种业建设》等培训班。积极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登陆“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参加学习和考试。

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为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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