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武汉市人民政府网

关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数字+农业” 指导意见(2020—2022年)》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7-14 11:41 来源: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0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数字+农业”指导意见(2020—2022年)》(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各新城区农业农村局和相关单位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对《意见》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0年,为大力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意见提出,培育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

5月13日,市政府召开了研究我市数字经济专题会议,研究拟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武汉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胡亚波要求各有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能,提出“数字化+”实施方案作为配套方案,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市领导指示,起草了本《意见》。并征求了各新城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意见,形成送审稿。

5月29日,市农业农村局召开专题会议审议并通过本《意见》,予以印发。

二、基本结构

《意见》共七条,第一条意见背景。第二条基本思路。第三条基本原则。第四条发展目标。第五条实施项目。第六条实施步骤。第七条保障措施。并附市农业农村局“数字+农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三、主要内容

(一)意见背景。简要阐述了“十三五”期间“互联网+农业”的成效,本《意见》起草的有关背景。

(二)基本思路。提出实施“数字+农业”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农业大数据发展,实施农业基础大数据平台项目,构建农业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和数据采集队伍,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立完善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研发推广实用性农业信息服务移动端,利用北斗、5G、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重点在农用无人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环境监测、农业生产远程视频诊断等方面的应用,通过实施“数字+农业”行动计划,实现现代都市农业向数字化、标准化、市场化转型,助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三)基本原则。提出了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创新引领,应用导向,多方参与,合力共建三条原则。

(四)发展目标。提出力争到2022年末,我市“数字+农业”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有力支撑数字乡村战略的实施。农业数据采集体系建立健全,5G、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电子商务等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融合,农业数字经济比重大幅提升,乡村数字治理日系日趋完善。

(五)实施项目。在征集局系统及各新城区农业农村局项目需求的基础上,提出了农业大数据平台、智能农机应用、农业生产环境监测和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化建设、数字畜牧业、“数字+渔业”数字渔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三乡工程网”运营和乡村治理监管平台、优质种质资源分子指纹图谱库、数字技术在农业政策性保险应用等11个项目。

(六)实施步骤。按照我市数字经济三年行动计划,包括申请项目阶段(2020年—2021年),项目实施阶段(2021年—2022年),模式推广阶段(2022年)。

(七)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


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主办: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 武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武汉市农业信息化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八古墩东一巷78号 邮编:430023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2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