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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项目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3-14 10:00 来源: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为唱响武汉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构建品牌认定体系,提高武汉农产品竞争力,有效开拓武汉农产品国内外市场,发挥农业品牌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武汉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项目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一、关于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实施方案》提出,立足我市果蔬、畜牧、水产等传统优势产业和莲藕、菜苔、茶叶等特色产业,着力打造以品牌认证为核心的“蔡甸莲藕”“洪山菜苔”等品牌集群。力争用五年时间,吸引带动全市农产品企业依托优势资源,共同创建我市高端品牌农业,形成“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品牌”兼容并进、融合发展农业品牌的新格局,壮大武汉农业整体品牌实力。

到2022年底,认定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3个,伴手礼、优质农产品品牌20个。到2025年底,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6-8个,伴手礼、优质农产品品牌100个。

二、关于重点任务。《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健全标准体系、管理体系、发展体系、运营体系。

一是构建公用品牌标准体系。区域公用品牌认定标准,基于“二品一标”有关标准要求,建立涵盖从品种选用、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到产品品质、产品加工、产品包装等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着力从健全质量安全标准,建立品质控制标准,完善产品包装标准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二是建立产品品牌管理体系。以品牌商标为核心,以规范化管理为主线,把产前、产中、产后管理贯通起来,建立统一的品牌管理体系。着力从申报认定、实行考核、全链监管、品牌保护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三是建立农业品牌发展体系。以市场为导向,适应市场消费需求,建立优化品牌发展体系。着力从全面打通营销推广网络、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冷链物流技术运用、打造品牌基地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四是建立运营体系。为加快落地并有效推进,将实行“政府主导、国企配合、社会参与”开展整体运营。着力从确定运营主体、强化政企合作、加强运营监管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三、关于推进步骤。《实施方案》提出,计划从2021-2025年,分三步进行推进。2021-2022年打基础,2023-2024年成体系,2025年见成效。

四、关于保障措施。《实施方案》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成立武汉市农产品品牌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并加大政策支持,加大品牌保护力度,加强统筹谋划,加强项目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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