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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规范无人机购置补贴

发布日期: 2025-03-19 09:48 来源: 农民日报

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具有高效、精准、节省人力等优点,深受农民群众欢迎。为规范引导无人机在农业领域应用,加快推进农业领域低空经济发展,日前,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出台《湖北省2024—2026年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根据无人机的载药量大小,共分四个补贴档次,补贴额分别为6000元、9000元、1.2万元和1.44万元,购置补贴的操作实施与常规补贴农机产品保持一致。

根据实施方案,参与补贴的农用无人机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150千克,最大飞行真高不超过30米,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50千米/小时,最大飞行半径不超过2000米,具备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专门用于植保、播种、投饵等农林牧渔作业,全程可以随时人工介入操控。旋翼形式为多旋翼;动力方式包括电动、油动、油电混动;电动须配置智能电池系统,含智能电池2组及以上;具有避障系统;具有RTK的高精度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具有电子围栏。应获得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资质采信认证机构颁发的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等条件。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保障无人机操作安全和有效使用,要求补贴对象具备一定的条件:经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生产者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书的操作人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有健全的农用无人机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并提供专人保管、作业流程、安全飞行管控、作业记录统计等制度;在申报补贴前,已依法完成实名登记;已依法投保责任保险;已完成不少于1000亩次的作业量(生产企业智能化管控平台作业数据证明)等县级细化方案中要求的条件。

近6年来,湖北全面开展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进一步提升植保无人机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和先进性,在播种、植保、撒肥、撒饲料、山地运输、应急除雪等场景广泛应用,取得了显著效果。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购置补贴,可以有效降低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购买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对保障粮食安全、发展智慧农业、促进农业现代化以及加快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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