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2025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有关安排,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以“宪法进农村”为主题,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村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法律深入人心,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时间安排
12月1日至7日(各地可结合实际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三、重点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三)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四)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五)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
(六)法治宣传教育法;
(七)农业农村领域“八五”普法的成效和经验;
(八)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粮食安全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正确方向。各地要深刻认识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要牢牢把握宪法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实施,在广大农村掀起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的热潮。
(二)突出农民主体,创新方式方法。坚持以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运用农民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形式阐释法律知识,推动普法宣传更加贴近农民、贴近生活,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处理事务、维护权益。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线上线下结合拓展普法渠道,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三)注重普法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与行业管理服务、日常监管执法相结合,加强以案释法、案例普法,解决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让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成为乡村新风尚。举办活动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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