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农机企业:
根据武汉市绿色农业发展需要,就推荐2021年武汉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产品范围
(一)产品范围
产品范围为高效植保、施肥和秸秆综合利用、残膜回收、畜牧水产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业用北斗终端以及农产品初加工等支持绿色发展的机具。具体品目详见《2021年武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推荐产品目录表》(附件1)。
(二)产品资质条件
进入《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内的产品,在执行省级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对机具叠加至市级补贴标准,无需重复推荐;非《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内的产品,一是国产机械产品可以进行农机鉴定的,应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其中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还需提供实地试验验证报告;未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的产品,必须拥有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文件、省级以上农机购置补贴试点新产品认定或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证明之一;二是进口机械必须具备相关手续,其补贴政策执行市级补贴标准。
已纳入《2020年武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推荐产品》,且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的,2021年不用重复报送;相关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请补充材料;产品型号、规格等发生变化的,需重新报送。
(三)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推荐
1.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数据库的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业人员涉及的产品;
2.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尚未恢复或已取消或暂停补贴资格的产品和企业;
3.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产品;
4.不在补贴品目范围内的产品;
5.其他不符合推荐条件的产品。
报送方式
企业应将书面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寄送至武汉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指导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书面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2)按顺序装订成册,每款产品装订一册(胶装),用A4纸复印或打印,每项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三、相关要求
(一)书面申报材料收取时间截至7月30日上午12时。
(二)产品的关键技术参数包含产品的结构参数和基本技术规格参数。
(三) 企业对填报的产品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全部责任。企业填报的产品信息和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复印件材料应与原件一致。
(四)如企业违反以上要求,出现材料造假、参数填写不实等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自行承担。
收件人:熊珺
武汉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指导中心;
邮编:430023;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588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6楼605;
联系电话:027-82243195;
电子邮箱:281226960@qq.com ;
附件:1.2021年武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推荐产品目录表
2.2021年武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推荐产品申请书
3.企业承诺书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0日
附件1
2021年武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推荐产品目录表
序号 | 大类 | 小类 | 品目 |
1 | 耕整地机械 | 耕地机械 | 开沟机 |
2 | 耕整地机械 | 整地机械 | 起垄机 |
3 | 种植施肥机械 | 育苗机械设备 | 秧盘播种成套设备(仅含蔬菜播种成套设备) |
4 | 种植施肥机械 | 育苗机械设备 | 覆膜移动温床 |
5 | 种植施肥机械 | 育苗机械设备 | 旋转式多层苗床 |
6 | 种植施肥机械 | 播种机械 | 小粒种子播种机(仅含蔬菜播种机) |
7 | 种植施肥机械 | 栽植机械 | 秧苗移栽机(仅含蔬菜移栽机) |
8 | 种植施肥机械 | 施肥机械 | 施肥机 |
9 | 种植施肥机械 | 施肥机械 | 撒肥机 |
10 | 田间管理机械 | 植保机械 | 喷杆喷雾机(仅含18—50马力、50—100马力自走式四轮转向喷杆喷雾机,离地间隙≥0.8m) |
11 | 田间管理机械 | 植保机械 | 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
12 | 田间管理机械 | 植保机械 | 风送喷雾机 |
13 | 田间管理机械 | 修剪机械 | 枝条切碎机 |
14 | 田间管理机械 | 修剪机械 | 除草机 |
15 | 收获机械 | 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 秸秆粉碎还田机 |
16 | 收获机械 | 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 打(压)捆机 |
17 | 收获机械 | 蔬菜收获机械 | 蔬菜收获机 |
18 | 收获机械 | 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 采茶机 |
19 | 收获后处理机械 | 干燥机械 | 谷物烘干机 |
20 | 收获后处理机械 | 干燥机械 | 果蔬烘干机 |
21 |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 果蔬加工机械 | 蔬菜包装机 |
22 |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 果蔬加工机械 | 蔬菜清洗机 |
23 |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 果蔬加工机械 | 水果分级机 |
24 |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 果蔬加工机械 | 水果清洗机 |
25 |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 果蔬加工机械 | 水果打蜡机 |
26 |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 茶叶加工机械 | 茶叶杀青机 |
27 |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 茶叶加工机械 | 茶叶揉捻机 |
28 |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 茶叶加工机械 | 茶叶炒(烘)干机 |
29 |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 茶叶加工机械 | 茶叶筛选机 |
30 |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 茶叶加工机械 | 茶叶理条机 |
31 | 畜牧机械 | 饲养机械 | 清粪机 |
32 | 畜牧机械 | 饲养机械 | 消毒机 |
33 | 畜牧机械 | 饲养机械 | 有机废弃物发酵装置 |
34 | 水产机械 | 水产养殖机械 | 集装箱养殖设备 |
35 | 水产机械 | 水产养殖机械 | 增氧机 |
36 | 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 废弃物处理设备 | 残膜回收机 |
37 | 设施农业设备 | 食用菌生产设备 | 食用菌料装瓶(袋)机 |
38 | 其他机械 | 其他机械 | 温室电除雾防病促生机 |
39 | 其他机械 | 其他机械 | 茶叶输送机 |
40 | 其他机械 | 其他机械 | 茶叶压扁机 |
41 | 其他机械 | 其他机械 | 茶叶色选机 |
42 | 其他机械 | 其他机械 | 带电栽培机 |
43 | 其他机械 | 其他机械 |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
44 | 其他机械 | 其他机械 | 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 |
45 | 其他机械 | 其他机械 | 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 |
46 | 其他机械 | 其他机械 | 果园轨道运输机 |
附件2
2021年武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推荐
产品申请书
产品型号:
产品品目:
产品类别:
企业名称:(公章)
企业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申请日期: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制
填报说明
1、企业名称应为企业全称,并与公章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一致。
2、产品类别应按《2021年武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推荐产品目录表》填写。
3、法人代表:应与企业营业执照一致,如不一致,需提供有关变更证明文件;企业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一致,并详细到县(区)、街(路)门牌号。
4、申报联系方式应填写负责申报工作的具体联系人。
5、产品主要技术规格填写整机的技术规格,应至少包括结构形式、配套动力、结构尺寸、主要技术参数等,不超过20项。
真实性承诺
我企业郑重承诺,在申报2021年武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推荐产品过程中所提供材料的数据和其他信息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虚假申报引起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法人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公章)
附件清单
以下附件按下列顺序与本申报书装订在一起,共同构成申报材料。序号前“□”处标记“√”表明有此项内容;标记“x”表明无此项内容。其中1、2、4、9必须提交,6、7、8至少提交其中之一。
□ 1.企业承诺书(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印章)
□ 2.营业执照;
□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有,必须提交);
□ 4.产品彩色照片(6寸5张,前方向、后方向、左侧方向、右侧方向各1张,铭牌1张,统一粘贴在A4纸上);
□ 5.生产许可或3C认证证书及其附件(若有,必须提交);
□ 6.省级以上农机部门的鉴定证书(若有,必须提交);
□7.实用新型、整机发明专利文件或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证明(若有,必须提交);
□8.进口机械相关手续(若有,必须提交)。
□9.产品说明书、技术操作规程(加盖企业印章的原件);
。
2021年武汉市农机购置补贴推荐产品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产品品目 |
|
产品型号 |
|
执行标准 |
|
申报类别 |
|
注册商标 | 有□
无□ |
生产地址 |
|
批量投产时间 | 年 月 | 2021年生产能力(台) |
|
出厂参考价格(元/台) |
| 2020年销售量(台) |
|
湖北省销售情况 | 区 台, 区 台, 区 台 |
产品用途 |
|
该产品先进性、实用性和安全性简要描述:(500字以内) |
可能存在问题: |
产品主要技术规格参数表
(依据基本配置和参数及检验报告填写)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规格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6 |
|
|
|
7 |
|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12 |
|
|
|
13 |
|
|
|
14 |
|
|
|
15 |
|
|
|
16 |
|
|
|
17 |
|
|
|
18 |
|
|
|
19 |
|
|
|
20 |
|
|
|
附件3
企业承诺书
我公司自愿申报2021年武汉市农机购置补贴推荐产品,并郑重承诺如下:
1.了解2021年武汉市农机购置补贴推荐产品政策规定,对所填报提交的产品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准确性负责,保证申报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2.保证申报的补贴产品销售价格真实有效,承诺不借购机补贴政策随意涨价,同配置产品价格不高于未享受补贴的产品价格。
3.因违反农机购置补贴相关规定,证书失效、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等原因,导致产品补贴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补贴额被调低的,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本企业承担。
企业全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