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间,武汉市(区)农业综合执法支(大)队(主管部门以及执法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66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一、执法人员发现共有1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人用药)行为,经调查取证,已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0.15万元,相关养殖水产品0千克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其中,0宗案件涉嫌犯罪,已移交当地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违法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 所在地(详细填写**市**县**镇**村) | 备注 |
1 | 新洲区特种水产养殖场 | 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吊尾村五组83号 | 当事人转包新洲区特种水产养殖场职工鱼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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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法人员发现共有0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外,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可能导致其养殖水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应予以进一步关注,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使用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 所在地(详细填写**市**县**镇**村) | 养殖品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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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人和电话:肖洒 027-65683256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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