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鄂环督专〔2022〕26号)、《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5年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计划〉的通知》(鄂环督〔2025〕3号)等文件要求和统一部署,涉及我市的省序号62任务整改措施已落实,目标已完成,省级验收已合格。现按要求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长江经济带省份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长江干线及重要支流沿线化肥农药使用量要减少3%—5%。但湖北省有关部门未细化工作措施,既没有按要求分解减量目标,也没有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促考核,工作推动主要靠减肥减药示范项目“以点带面”。督察发现,减肥减药示范项目覆盖面小,难以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甚至有示范户表示化肥农药用量并未减少,由于病虫害较多,2021年农药用量反而更多。根据统计部门数据,2020年全省化肥使用量为267.3万吨,比2015年减少近20%。这些数据虽然是村级上报的“全面统计”,但主要依靠“估算”。督察组在宜昌、荆州随机抽查4个村庄,均无法提供化肥用量统计原始台账,化肥使用量数据不能反映实际情况。
二、整改目标
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化行动,力争到2025年全市化肥用量较2020年实现负增长。持续推进基层统计台账建设,建立化肥、农药使用量等指标基层统计原始统计凭证、统计台账,确保数出有据。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保障武汉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2.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分年度制定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方案,明确减量目标、技术措施、工作保障等,指导各相关区因地制宜细化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作。
3.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化行动。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畜禽粪肥就近还田、秸秆肥料化还田、绿肥翻压还田等有机肥替代化肥措施,指导农民科学选肥用肥。加大侧深施肥、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先进施肥技术推广力度,力争到2025年全市化肥用量较2020年实现负增长。
4.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化行动。加强绿色防控,举办示范样板,推广健康栽培、农业防治、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十四五”末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5%。强化统防统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农机补贴、农技指导等方式扶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展壮大,推广高效植保器械与药剂,“十四五”末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5%以上。
5.加强农药化肥减量化工作考核。将农药化肥减量化工作考核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事项,进一步压实各相关区责任。
6.对化肥使用量数据立行立改。加强村级统计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7.对农业农村基础数据举一反三抓整改。加强历史台账整理,补齐原始资料,规范年报工作,确保数出有据。
8.建立长效机制标本兼治抓整改。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强化工作组织管理,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加强农村统计“双基”制度建设。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完成情况
1.强化思想认识。武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和历次考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强化理论学习,积极安排部署整改工作。2024年4月12日,市政府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汉问题整改工作会议上,集中学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有关会议精神、观看有关警示片。武汉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湖北、考察长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认真推进整改工作。
2.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整改的目标、时限与措施。市农业农村局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及整改任务清单,成立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统筹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3.强化责任落实。2022年以来,市委、市政府9次开会研究、调研督导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入研究整改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市农业农村局专题研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6次,督促指导农药化肥减量措施落实。
(二)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制定整改方案。市农业农村局印发《武汉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印发《武汉市到2025年化肥减量化工作方案》和《武汉市到2025年化学农药减量化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2.确定农药化肥减量目标。2022年以来,武汉市农业农村局每年印发全市《化肥减量化工作方案》《化学农药减量化工作方案》,明确减量目标、技术措施、工作保障等,力争到2025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2024年,武汉市化肥使用纯量99776吨,比2020年减少7724吨,减幅7.18%,实现负增长,农药使用量2950.4吨,比2020年减少270.6吨,减幅8.4%,实现负增长。预计2025年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稳中有降,可完成“到2025年全市化肥、农药用量较2020年实现负增长”的整改目标。
3.细化整改措施。化肥减量方面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新型肥料(配方肥、缓释肥、水溶肥),机械深施(侧深施肥、种肥同播),无人机撒施以及有机肥替代(粪肥还田、秸秆还田、绿肥翻压、商品有机肥)等技术措施;农药减量方面加强病虫监测、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科学安全用药等工作;同时加强宣传、培训等工作。
(三)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化行动完成情况
1.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广。一是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督促各区积极推进取土化验,认真组织田间试验,夯实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全市已完成土样采集21292个,检测120722项(次),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19486个取土点位任务。2024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为93.78%,稳定在90%以上。二是指导科学施肥。每年在春耕、秋播等关键农时发布科学施肥指导意见,共计8次,涵盖水稻、玉米、小麦、油菜及主要菜果类作物。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发放、张贴施肥建议等技术资料,指导农户科学选肥用肥。三是推进施肥方式转变。结合水稻机插秧侧深施肥机、种肥同播机、施肥无人机、水肥一体化设施等,重点应用缓释肥、作物专用肥、水溶肥、微生物肥料、商品有机肥等新型肥料,推广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2022—2024年,累计应用水稻侧深施肥5.08万亩、种肥同播33.59万亩、水肥一体化33.88万亩。通过施肥方式转变,提高肥料利用效率。经省级测算,我市小麦、玉米、水稻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08%。四是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2022年以来,持续推进秸秆还田等秸秆资源化利用,保持秸秆综合利用率95%以上。我市黄陂区开展绿色种养循环试点工作,粪肥还田总面积43.70万亩。2022年以来,我市累计示范推广商品有机肥4万吨,实现有机肥替代114.86万亩。
2.开展减量示范带动。印发《关于开展分组包区督促指导化肥减量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组建包区指导小组5个,对7个承担化肥减量任务的区开展包区指导。示范区化肥减量达到10%以上目标。深入实施中央化肥减量增效、市级化肥农药减量化、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油菜轮作等项目,全市建成化肥减量千亩示范区82个,百亩示范区526个。
3.开展施肥情况调查。在省耕肥总站统一部署指导下,通过“全国农户施肥信息监测系统”,开展农户施肥调查。市区两级均落实专人审核数据,保障数据质量。2022年起,全市累计完成调查记录2千余条,建立施肥调查台账。加强与统计部门沟通,研判化肥使用量变化趋势,科学指导化肥减量增效。
4.加强宣传培训。2022年以来,累计开展培训100场次,培训农户5469人次。利用自研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养分专家系统”等现代信息手段开展指导服务。全市利用新闻、报刊、网络、横幅等宣传达77条次,发放技术资料8.21万份。
(四)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化行动完成情况
1.加强病虫监测预警。各区植保部门设立了病虫监测点,定期开展灯光诱测、系统调查和大田普查相结合,准确掌握病虫发生动态,落实病虫信息周报告制度,及时发布病虫情报,2022年以来,市级发布病虫害情报53期,区级发布341期,有效指导病虫精准防控。
2.积极推广绿色防控。我市每年分作物制定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方案10份以上,指导农户采取抗(耐)病虫品种、健康栽培、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科学用药等技术开展绿色防控。2022年以来,全市共建立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134个,示范面积4.8万亩,因地制宜集成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减少了化学农药使用。全市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由50.6%(2022年)提升到56.6%(2024年)。
3.大力开展统防统治。我市每年制定《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方案》,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农机补贴、农技指导等方式扶持防治主体和组织发展壮大,推动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2022年以来,全市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发展到144家,无人机等大中型植保机械保有量5947台套,日作业能力20万亩以上。全市建立病虫害统防统治示范区128个,示范面积5.3万亩,通过以点带面,带动开展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全市三大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由45.2%(2022年)提高到46.5%(2024年)。
4.开展培训指导及技术宣传。我市每年召开病虫防控现场会,组织动员各地开展病虫害科学防控,市、区级技术人员分组包片、深入田间开展防治技术指导。2022年以来,全市开展绿色防控、科学安全用药技术培训指导300余场次,培训基层农技人员、种植户1.5万余人次,在电视台、广播等新闻媒体平台开展技术宣传170余次,制发科学用药技术明白纸、挂图、横幅等技术资料5万余份,营造化学农药减量化使用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农药化肥减量化工作考核完成情况
我市将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在乡村振兴考核、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考核中设置考核分值,进一步压实各相关区责任,确保完成化肥农药减量目标。
(六)对化肥使用量数据立行立改完成情况
各区均已建立以街(乡镇)为主体的化肥使用量指标数据采集制度,各村级单位完成2020年和2021年化肥使用量原始统计凭证、统计台账的整理补充工作。
(七)对农业农村基础数据举一反三抓整改完成情况
2022年3至5月,统计部门各区按照市局方案要求,以召开现场会、培训会、督导检查等多种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了农药化肥台账和原始统计凭证自查工作,6月全面完成自查工作。
(八)建立长效机制标本兼治抓整改完成情况
2022年5至6月,市统计局对全市8个涉农区按“每区抽查1街2村”开展首轮检查并通报问题,出台《关于开展全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验收的通知》。整改结束后,将化肥统计数据纳入日常监管,长期坚持开展化肥统计数据及相关原始采集记录现场核查工作。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5年12月8日—19日)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韩天,联系电话:027—8228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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