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要求,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已配合完成《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要求整改工作方案》中第二项整改任务“对长江保护修复的重要意义没有给予足够重视问题”(省序号2)确定的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并通过省级验收。现按要求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对长江保护修复的重要意义没有给予足够重视。
二、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整改目标
切实将长江保护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开展武汉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增强长江保护修复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整改措施
1.深化对长江保护修复重要性的认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指示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长江保护修复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加强规划引领。编制《武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长江大保护为核心,明确长江生态修复重点任务、区域布局,严格长江流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3.积极推进环境问题整改。制定2021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市问题整改方案,一体推进各年度长江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确保2022年底之前完成年度整改任务。
4.大力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2022年制定《武汉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成立武汉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指挥部及各专项行动指挥部,分年度制定任务清单,统筹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2025年底之前,完成《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清单》中涉及武汉企业的关改搬转任务,基本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
5.严格规范建设项目审批。市发改委转发《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并组织实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园林林业局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严格建设项目审批,最大限度保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情况
我局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开展了长江高水平保护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攻坚提升行动,增强了长江保护修复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
措施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指示,深化对长江保护修复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长江保护修复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长江保护修复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完成情况:一是传达学习重要精神。2021年,在5月14日第11次党组会传达学习全市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会议精神,研究审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省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方案》;在8月31日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暨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专题会议精神并提出工作要求。2022年,在5月13日第1次党组专题会传达学习省、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并听取我局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未纳入问题线索任务清单整改进展情况的汇报。2023年,在5月29日第13次党组会传达学习市纪委监委长江大保护监督工推进会会议精神;在8月3日第17次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2024年,在4月14日第8次党组会书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6月12日第14次党组会传达学习郭元强同志关于安徽滁河水体污染事件舆情启示的批示精神;在6月28日第16次党组会传达学习关于黄陂区老泵站河环保整改过程中向府河抽排治理污水问题的有关通报精神;在8月27日第22次党组会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有关文件精神。2025年,在2月24日第3次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1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在3月14日第5次党组会传达学习全省进一步抓实抓好长江大保护工作三年行动推进会暨全市抓实抓好长江大保护工作推进会议有关精神;在4月10日第8次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5月30日第11次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在7月7日第17次党组会传达学习市委常委会及市政府常务会等会议精神。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列入重要学习内容,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研讨,其中:2021年9月7日,集中观看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2022年5月28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论述;2023年11月1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2024年9月29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2024年11月15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5年5月30日上午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通过学习,局党组不断强化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高质量规划推进长江经济带武汉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措施2:全力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攻坚提升行动。
完成情况:我局制定了《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攻坚提升行动方案》,全力推进我市长江高水平保护。一是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全面推广生态调控、农业防治、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统防统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措施。2022年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各区积极创建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样板 123 个,核心示范面积5.2万亩,带动周边农户减少化学农药使用。全市累计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587.9万亩次,绿色防控覆盖率由50.6%提升到56.6%;开展小麦、水稻、玉米三大粮食统防统治面积 751.8万亩次,覆盖率由 45.2%提高到 46.5%。
二是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2022年以来,推广缓控释肥、作物专用配方肥、商品有机肥等肥料新品种,示范侧深施肥、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方式,全市建成化肥减量千亩示范区82个,百亩示范区526个。抓好取土化验工作,开展田间试验,跟踪施肥效果,针对主要农作物开展农户施肥调查。每年在关键农时发布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两次,已发布《武汉市2022年春季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等共计7次,制定施肥配方44个。2024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为93.78%,稳定在90%以上。
三是巩固提升畜禽粪污治理成果。持续巩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成果方面。完善工作规划,建立长效机制。2023年,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编制《武汉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形成了一套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推广7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方面。根据不同畜种、不同规模,以肥料化利用为基础,采取经济高效适用的处理模式,全市共总结推广7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其中:大型生猪养殖企业(设计出栏规模1万头以上)推广生产有机肥、沼气工程,与第三方粪污处理机构建立有机结合体的利用模式,提高区域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规模生猪养殖场(设计出栏规模500头以上1万头以下)利用自有田地、流转土地等建立稳定的粪肥供应关系,对粪污深度处理后就地就近消纳。全市已形成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为一体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促进农牧结合、种养循环方面。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培育先进典型。十四五期间,我市出台了生猪绿色发展项目支持政策,以“打造猪舍建设标准化、养殖设施自动化、生产管理智能化、生态环境景观化、养殖粪污资源化为一体的现代化生猪养殖样板”为目标。对在我市辖区内创建种养循环生态示范园,按照种植基地面积,每1000亩由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150万元。加强技术培训指导,促进畜牧业绿色转型。2022年以来,累计开展畜禽养殖新技术、新模式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技术培训14期,累计培训800余人次。重点推广蛋鸡标准化立体养殖模式、生猪标准化健康养殖、绿色种养循环等模式。目前全市共创建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24家,数量位居副省级城市前列,畜牧养殖业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加速新技术、新成果转化落地,赋能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落地新洲区整县推进黑水虻产业化应用试点,形成一套昆虫转化利用养殖废弃物的系统解决方案,在助力绿色养殖的基础上增加优质畜禽饲用蛋白供给。此外,推动东西湖区零碳产业园建设,探索区域性养殖废弃物集中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新模式。开展粪肥对接活动,畅通种养循环路径。分别在江夏、汉南、黄陂等地组织养殖和种植主体进行粪肥对接活动,先后2次向社会共公布80家畜禽养殖场供肥名单,努力打通粪污资源化利用“最后一公里”。提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水平方面。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建成数字化生猪养殖场20个,打造了湖北金林、武汉宏农农牧等一批全国种养循环先进典型。目前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配套率稳定在98%以上。
四是大力开展水产健康养殖。持续巩固湖泊渔业“三网”拆除成果。坚持日常巡查和暗查暗访相结合,严防限养湖泊围网、围栏和网箱等非法养殖行为反弹,严厉打击投粪肥、投饵、投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湖泊水域生态环境。大力发展高效设施渔业。大力推广池塘流道、“零排放”圈养、集装箱循环水等高效设施渔业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水产养殖。落实市级财政补贴资金3280万元支持高效设施渔业建设,全市高效设施渔业累计发展规模达46万立方米,渔业发展转型进一步加快。加快推进养殖尾水治理。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组织申报市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已落实中央和省市财政资金11279万元,加快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累计改造和治理面积12万亩,渔业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是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以强烈的使命担当抓统筹,坚定扛起“禁止捕”的政治责任。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实地督导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全市先后印发暗查暗访、常态化联合执法打击、网格化管理等制度文件,固化了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并将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纳入河湖长制考核体系。安排财政资金3.63亿元用于禁捕及渔民安置,禁捕资金到位率100%,捕捞渔船和有关证件回收率100%,事实渔船收回率100%。全市长江禁渔“天网工程”建成159路高清监控并投入使用。以深厚的民本情怀稳生计,切实打牢“不想捕”的思想基础。全市1151名退捕渔民中,处于劳动年龄段内的共计814人,全部参加就业培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723人全部就业。设立公益岗位安置223人。选聘协助巡护人员217人,开展培训742人次,巡护员人均年收入4万元左右。兜底为退捕渔民中的专业渔民全额兑现每人7.5万元的社保补贴、兼业渔民每人每年4千元的社保缴费补贴,对劳动年龄段内的814名退捕渔民结对帮扶,实现应保尽保。以严厉的打击整治斩链条,努力形成“不敢捕”的强大态势。加大重点水域巡查的频次和力度,与周边地市签订联合执法协议并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禁捕以来,每年开展“渔政亮剑”“平安长江”“打非断链”等专项执法行动,针对性开展禁渔期同步联合执法、夜间联合执法、“百日整治”等行动,累计出动执法力量56.45万余人次、车船14.95万余辆次,检查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72.47万余家次。覆盖式清理清查了709家渔具店,销毁禁用渔具3920余部,拆解涉渔“三无”船舶85艘。2021年9月,全市长江禁渔“天网工程”投入使用,而后不断进行提档升级,截至目前已汇接159路高清监控。定期对渔具市场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售卖非法渔具的行为。持续开展网售专项监测,共监测网店、网站450.93万余个,发现问题线索并依法处置973条,处置完成率100%。以打好打赢持久战思维谋长远,不断健全“不能捕”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禁捕网格化管理制度,压实全市74名江段长、343名岸线长工作责任,有效打通长江禁捕监管“最后一公里”。以政府令形式颁布了《武汉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垂钓管理暂行办法》,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进行普法宣传,持续规范休闲垂钓秩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社会网络平台和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直播平台等新媒体作用,在重点区域设置宣传栏、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十年禁渔的舆论氛围和人心导向。2020年以来,中央、省、市主流媒体报道1952余次。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周亮,联系电话:027-65683234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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