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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磷石膏综合利用”问题(省序号16) 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2-16 18:00 来源: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按照全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要求,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已配合完成《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要求整改工作方案》中第四项整改任务“磷石膏综合利用问题”(省序号16)确定的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并通过省级验收。现按要求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湖北省一些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工作统筹谋划不力,相关工作进展滞后。2015年,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化肥行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磷石膏综合利用率提高到50%。但湖北省对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缺少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省级层面既未系统研究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也未对相关地市磷石膏综合利用目标任务提出明确要求。2019年和2020年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分别为21%和29%,远低于国家要求。

二、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整改目标

持续巩固磷石膏综合治理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二)整改措施

1.强化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反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典型案例通报指出的磷石膏利用问题,进一步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

2.巩固成效。严格落实《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做好源头把控,从严磷化工项目准入,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情况

我局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秸秆还田、粪肥还田等应用,武汉市2024年化肥使用纯量较2020年减少7.18%,其中2024年磷肥使用量较2020年减少13.11%。

(二)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

措施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

完成情况:一是传达学习重要精神。2021年,在5月14日第11次党组会传达学习全市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会议精神,研究审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省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方案》;在8月31日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暨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专题会议精神并提出工作要求。2022年,在5月13日第1次党组专题会传达学习省、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并听取我局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未纳入问题线索任务清单整改进展情况的汇报。2023年,在5月29日第13次党组会传达学习市纪委监委长江大保护监督工推进会会议精神;在8月3日第17次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2024年,在4月14日第8次党组会书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6月12日第14次党组会传达学习郭元强同志关于安徽滁河水体污染事件舆情启示的批示精神;在6月28日第16次党组会传达学习关于黄陂区老泵站河环保整改过程中向府河抽排治理污水问题的有关通报精神;在8月27日第22次党组会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有关文件精神。2025年,在2月24日第3次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1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在3月14日第5次党组会传达学习全省进一步抓实抓好长江大保护工作三年行动推进会暨全市抓实抓好长江大保护工作推进会议有关精神;在4月10日第8次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5月30日第11次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在7月7日第17次党组会传达学习市委常委会及市政府常务会等会议精神。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列入重要学习内容,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研讨,其中:2021年9月7日,集中观看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2022年5月28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论述;2023年11月1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2024年9月29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2024年11月15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5年5月30日上午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通过学习,局党组不断强化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高质量规划推进长江经济带武汉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措施2: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秸秆还田、粪肥还田等应用,促进化肥减量化。

完成情况:一是做好测土配方施肥。根据统计部门数据,武汉市2024年化肥使用纯量99776吨,比2020年减少7724吨,减幅7.18%,实现负增长。其中,2024年磷肥使用量14097吨,比2020年减少2127吨,减幅13.11%。抓好取土化验工作,开展田间试验,跟踪施肥效果,针对主要农作物开展农户施肥调查。每年在关键农时发布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两次,已发布《武汉市2022年春季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等共计7次。2024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为93.78%,稳定在90%以上。

二是推广秸秆还田。我市持续深入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市财政每年投入市级财政资金重点支持秸秆机械化还田,收储体系建设和“五化”利用,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加强组织领导。市区两级成立秸秆综合利用指导小组,组织指导各区推进落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每年印发该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方案,明确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任务、技术要求和补贴标准,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质量和效益。多措并举推进。目前,全市已培育开展秸秆还田、捡拾打捆的农机服务组织百余家,培育秸秆“五化”利用主体41家,收储主体20余家,全市基本建成秸秆收储运用体系,已形成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利用为主,原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利用量稳步推进的产业化利用格局。强化指导落实。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指导督导力度,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机械化还田指导。组织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现场推进活动暨新技术现场演示培训、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低茬收割现场演示培训等活动,现场演示低茬收割、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深翻还田、轻简化堆沤还田等多项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强调机械化农作物秸秆还田推荐留茬高度和切碎长度,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整体水平。积极宣传引导。开展各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案例推介工作,选树一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案例并加以宣传,通过培训会、技术指导等基层活动发放《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秸秆能源利用》等宣传资料,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科普力度,提高科学高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推广粪肥还田。目前,全市有序推进粪肥还田工作,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了部、省目标要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成效持续巩固。推广新技术、新模式,推进畜禽养殖绿色转型。2022年以来,累计开展畜禽养殖新技术、新模式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技术培训14期,累计培训800余人次。重点推广蛋鸡标准化立体养殖模式、生猪标准化健康养殖、绿色种养循环等模式。开展粪肥对接活动,畅通种养循环路径。分别在江夏、汉南、黄陂等地组织养殖和种植主体进行粪肥对接活动,先后2次向社会共公布80家畜禽养殖场供肥名单,努力打通粪污资源化利用“最后一公里”。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周亮,联系电话:027-65683234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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