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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疫期抢播快生菜生产用工补贴的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3-23 12:14 来源: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各新城区农业农村局:

  为保障我市蔬菜生产能力,缓解蔬菜生产劳力不足,鼓励蔬菜种植主体(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下同)克服用工困难问题,完成全市防疫期间抢播快生菜10万亩任务,现就抢播快生菜用工补贴安排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于承担全市10万亩快生菜抢播任务的蔬菜种植主体,市级按50元/亩给予用工补贴。各区结合实际,可商同级财政再安排资金予以补贴。

  二、资金安排

  严格执行政策,落实资金切块到区管理。对于承担全市抢播快生菜任务的蔬菜种植主体,按5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贴,全市共补贴500万元。其中,黄陂区抢播1.5万亩,补贴75万元;新洲区抢播1.7万亩,补贴85万元;江夏区抢播2万亩,补贴100万元;蔡甸区抢播2万亩,补贴100万元;东西湖区抢播2.5万亩,补贴125万元;汉南区抢播0.3万亩,补贴15万元。

  三、责任分工

  (一)各区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补贴办法。各区要对数据的真实性、程序的合规性负责,对资金管理使用负责。

  (二)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化与交流合作处负责统筹协调,乡村产业发展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分别负责指导督促各区落实承担抢播快生菜任务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补贴工作。种业管理处负责指导督促各区抢播工作。

  (三)坚持“谁分配、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补贴资金的使用负责。市级补贴资金下达后,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将加强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督促各区统筹、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取得预期效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成立工作专班,对抢播快生菜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加强指导督导和宣传发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抢播快生菜工作实施进度和质量。

  (二)强化资金管理。市级补贴资金由区级负责统筹使用管理,促进抢播快生菜工作。各区要加强资金使用台账管理,做到可查可追溯。具体资金管理、审核和拨付程序,由各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协商确定。

  (三)明确时间要求。各区农业农村局要在2月11日前将资金落实备案表(见附件2)报市农业农村局主管处室备案(联系人:农村产业发展处胡体良 ,电话:13006187502;合作经济处徐建华,电话:13886137776)。

 

  附件:1.全市抢播快生菜用工补贴资金分配表

  2.各新城区快生菜抢播用工补贴计划分配表(蔬菜种植主体)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附件1

全市抢播快生菜用工补贴资金分配表

单位

抢播快生菜面积(万亩)

用工补贴标准(元/亩)

补贴资金(万元)

黄陂区

1.5

50

75

新洲区

1.7

50

85

江夏区

2

50

100

蔡甸区

2

50

100

东西湖区

2.5

50

125

汉南区

0.3

50

15

合计

10


500

 

 

附件2

各新城区快生菜抢播用工补贴资金落实备案表(蔬菜种植主体)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2020年2月   日

种植单位

名称

具体种植

品种

面积

(亩)

用工人数(个)

补贴资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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