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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9-06-11 08:46 来源: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我市精养鱼池养殖尾水治理工作,保护我市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根据《武汉市四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武汉市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专项工作方案(2017-2021年)的通知》(武四水治〔2017〕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名称

  2019年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

  二、资金额度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市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函》(武财农函〔2019〕105号),市级财政预算安排项目资金总额1200万元。

  三、资金分配意见

  江夏区300万元、新洲区180万元、黄陂区180万元、蔡甸区180万元、东西湖区180万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180万元。

  四、任务清单

  各有关区选择适宜的精养鱼池连片基地,因地制宜确定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措施,实施进排水改造,建设水质净化设施,采用循环水养殖技术,进行原位、异位尾水治理;同时,配备水质监测设施设备。全市治理示范总面积12000亩以上。新洲区、黄陂区、蔡甸区、东西湖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治理示范面积不小于1800亩。江夏区环梁子湖、斧头湖流域范围治理示范总面积不小于1200亩,其他区域治理示范面积不小于1800亩。每个项目的总投资额中,区级配套或企业自筹额度不低于市级财政资金额度的50%。

  五、支持范围

  (一)项目建设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国有农场、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

  2.对项目用地必须有明晰、稳定的土地权属。

  3.建设选址符合《武汉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空间布局规划(2012—2020年)》要求,且不在水产禁止养殖区。

  4.每个项目治理示范的精养鱼池连片基地面积不小于500亩。

  (二)优先安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江河湖库等重要天然水域周边的精养鱼池连片基地。

  六、管理方式

  (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本项目的全市统筹,适时检查、通报情况。各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开展项目的资金绩效评价,填报《2019年市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指导有意愿承担项目建设的单位按任务清单规定的方向和内容制定好具体的实施方案,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投资强度,对精养鱼池连片基地实施生态化、设施化、景观化改造,实行生态综合治理为主的尾水治理模式,采取科学的技术措施,改造池塘进排水沟渠,配套建设沉淀池、曝气池、过滤坝、生态处理池、人工湿地等水质净化设施,并合理配套水质监测设施设备,实现项目区内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

  (二)项目建设单位是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主体,应保证项目申报内容的真实合法性。要按项目建设具体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施工并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要按规定使用资金,建立项目台账,准备账目资料、建立会计档案、留存必要的电子影像资料,做好项目的相关审计工作。对确需变更的项目建设内容,必须报请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各区应遵循“自愿申报、先建后补、公开透明”的原则,推进和完成项目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2019年5月底前完成项目的申报和遴选工作,6月15日前将确定的项目建设单位名单及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报送市农业主管部门备案。2020年3月底前督导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4月底前按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完成验收工作,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并向市农业主管部门报送项目验收结论和项目完成后总的绩效评价报告等资料。

  七、资金监管

  本项目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的意见>的通知》(鄂财农发〔2015〕117号)要求,执行属地管理原则。本项目市级财政资金下达后,由各区全面负责资金统筹、使用和管理,认真落实谁确定项目、谁使用资金,谁负责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对项目和数据的真实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最终结果负责。各区组织开展本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所需经费,由各区自行统筹解决。

  八、产业扶贫

  申报项目建设单位位于22个革命老区街乡镇,并对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有带动作用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成立专班、明确专人、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时按要求完成、取得实效,为全市精养鱼池养殖尾水的治理提供可供借鉴的样板。

  (二)严肃纪律规矩。各区全面负责资金统筹、使用和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项目资金使用程序及财务管理制度办事,确保资金按计划运用,做到专款专用,防止挪用、滥用。坚决杜绝同一项目重复申请财政资金。各区在项目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党纪、政纪要求,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

  (三)搞好总结验收。各区要按时进行项目验收,认真总结项目建设成果,完成绩效自评报告。按照养殖方式生态化,尾水处理设施化,养殖区域景观化的要求,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引导,着力提高养殖尾水治理科学化水平,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进一步推动我市渔业绿色生产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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