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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

发布日期: 2021-09-08 15:34 来源: 武汉现代农业教育中心

8月31日上午,市农教中心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本次专题会由该中心党委书记杨长荣主持,中心领导班子出席了本次会议,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支部书记、支部宣传委员、团委副书记等列席参加。

专题会上,中心副主任徐文新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建设和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党中央着眼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制度安排,我们要强化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要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决守好“责任田”。党办(纪检办)负责人杨艳华在会上汇报了制订《中共武汉现代农业教育中心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目的意义和起草过程。与会人员纷纷对本《实施细则》(送审稿)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实施细则》(送审稿)分总则、责任主体、责任清单、责任落实、责任追究、附则等六章十六条,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意识形态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确定了市农教中心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拟定了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领导与组织处置重大问题、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等责任清单;阐明了相关落实要求及追责处理。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武汉现代农业教育中心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送审稿)。

中心党委书记杨长荣强调,中心意识形态工作应当认真遵循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坚持守正创新、正本清源、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原则。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干部职工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像分析业务工作一样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切实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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