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武渔政罚〔2018〕6号 | 关于夏显红使用电鱼使用电鱼方法案 | 夏显红 | | | 2018年12月19日凌晨3点15分,武汉市渔政船港监管理所在长江武汉段二七桥水域当场查获当事人夏显红与妻子钟先菊涉嫌使用电鱼方法进行捕捞,经执法人员登临其渔船进行现场勘验,发现该船上安装有电捕工具:12伏风帆电瓶1个,老牌子逆变器1部,电捞1副;其渔船活水仓有渔获物:鲤鱼、鲢鱼、草鱼、鳊鱼、餐子鱼,共计25千克。 | 没收渔获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2018年12月29日 | 武汉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所; 2018年12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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