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武渔政罚[2020]5号 | 万定孝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案 | 万定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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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2日17时30分,武汉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所对长江(武汉段)开展禁渔期执法巡查,在天兴洲大桥上游南岸水域现场查获当事人万定孝驾驶木质船涉嫌使用三层网进行捕捞。我所执法人员甘志军、徐海兵登船进行现场勘验,经勘验当事人使用的捕捞工具有:木质机动船1艘(船长7.5米,宽1.5米,深0.5米),船用动力设备柴油机1台(型号175),三层网1部(长100米);渔获物有:黄颡鱼、白鲢、花骨鱼,共计1.1千克。 | 没收渔获物;责令改正;罚款;没收捕捞网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 期限15日内。 | 武汉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所 2020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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