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武农(种子)罚〔2020〕1号
| 武汉武大天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种子未审先推案
| 武汉武大天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1420100731080139A | 李从朗 | 2020年3月23日上午,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在位于洪山区珞狮北路2号樱花大厦A座9楼的武汉武大天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标称“天源香粳”的水稻种子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进行推广。 | 1.没收违法种子2.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八条 | 当事人主动履行; 期限:15日内 |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12日 |
|
附件:
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