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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发布日期: 2020-07-29 11:04 来源: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武渔政罚[2020]14号

违法出售、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案

彭琪



2020年6月24日,接武汉市森林公安移交的彭琪涉嫌违法购买国家重点的水生野生动物黄缘闭壳龟案件及线索。经调查,彭琪分别于2018年8月27日在百度贴吧“我爱龟”的网店上购买了1只黄缘闭壳龟和2018年9月25日在微拍“优宠龟家”上购买了2只黄缘闭壳龟。彭琪不能提供由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水生野生动手驯养繁殖许可证》。彭琪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黄缘闭壳龟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之规定。

没收渔获物;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主动履行。

期限15日内。

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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