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武汉市人民政府网

2020年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发布日期: 2020-12-14 16:18 来源: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武农(渔政)罚[2020]2号

欧锡友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案

欧锡友



2020年9月13日8时许,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长江二桥派出所在长江(武汉段)汉口江滩三期滨江苑水域,现场抓获当事人欧锡友涉嫌使用地笼进行非法捕捞。当日9时我队接该派出所电话通知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达案发现场进行勘验,经勘验当事人欧锡友使用的捕捞工具有:地笼2部(每部长5米,宽0.3米,高0.3米);渔获物有:餐子鱼、小龙虾、江虾,共计1.18千克。 经该派出所调查,当事人欧锡友因其行为情节轻微,主观意识不够,未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不够刑事处理,于2020年9月17日该派出所特将此案移交我队处理。经调查,当事人欧锡友使用地笼进行非法捕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之规定。

没收渔获物;罚款;没收捕捞网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当事人主动履行。

期限15日内。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4日



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新媒体矩阵
无障碍
长者专区
"武汉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
"武汉农业农村"新浪微博
"武汉农业农村"头条号

主办: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 武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武汉市农业信息化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八古墩东一巷78号 邮编:430023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2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