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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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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武农(动监)罚〔2024〕2号 |
张乔达使用伪造检疫证明案 |
张乔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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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30日,张乔达使用伪造检疫证明运输4只活体猫,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
期限:15日内 |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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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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