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武农(兽药)简罚〔2024〕3号 | 武汉优诺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 武汉优诺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91420102095433596R | 李思琪 | 2024年9月23日上午午,武汉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到武汉优诺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取得兽用生物制品《兽药经营许可证》,该证于2024年5月16日到期,目前正在申请换证,但该公司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过程中没有在国家兽药追溯系统登记,建立的兽用生物制品购买、销售等台账不完善、不规范。其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 | 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以及《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 期限:15日内 |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2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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