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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武农(动监)罚〔2024〕8号

发布日期: 2024-12-12 11:54 来源: 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武农(动监)罚〔2024〕8号

郭喜平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活牛案

郭喜平

2024年10月18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郭喜平从外地收购的12头活牛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之规定。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下罚款;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之规定。

当事人主动履行;

期限:15日内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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