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武农(动监)罚〔2025〕2号 | 武汉市黄陂区杜安静农产品商行涉嫌经营羊肉未附有检疫证明案 | 武汉市黄陂区杜安静农产品商行 | 92420116MACQMDEQXW | 杜安静 | 2025年4月初当事人武汉市黄陂区杜安静农产品商行经营的175千克羊肉未附有检疫证明,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以及用于科研、展示、演出和比赛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应当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之规定 |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第一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 期限:15日内 |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7月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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