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武农(渔政)罚〔2025〕12号 |
武汉市江汉区胜友电器经营部销售禁用的渔具案
|
武汉市江汉区胜友电器经营部 |
92420103MA4KQDW031 |
胡胜菊 |
销售禁用的渔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
没收销售禁用的渔具;罚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按照《湖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第141条,参照《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0号)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 |
当事人主动履行。
期限15日内。 |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09月16日 |
|
附件:
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