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
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武农(种子)罚〔2025〕4号 |
武汉哲诚种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 |
武汉哲诚种业有限公司 |
91420100MABU7C9R3U |
喻雄斌 |
2025年7月23日,武汉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前往武汉哲诚种业有限公司开展实地执法调查,发现该公司售卖的德利九号牛角椒种子(登记编号为GPD辣椒(2021)130280)外包装标注的适宜种植区域(适宜河北、山东、河南、江苏、浙江、安徽、上海、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江西、福建、广东、广西、云南、海南、山西、陕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等地区种植。)与《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登记的适宜种植区域(适宜在河北沧州、四川乐山早春露地及保护地种植。)不一致,违反《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川田菘菜2号外包装标注的检测日期为2025年1月,违反《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武汉哲诚种业有限公司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 |
1.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和《湖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序号7第二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期限:15日内 |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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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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