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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
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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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武农(农药)不罚〔2026〕3号 |
武汉市东西湖区农乐农资销售经营部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案 |
武汉市东西湖区农乐农资销售经营部 |
92420112MADP0EYB8P |
彭炜 |
2026年1月21日,武汉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武汉市东西湖区农乐农资销售经营部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经核实,该经营部于2024年5月-2025年4月,分4次共购进马拉·克百威农药产品300件,并销售给武汉市东西湖新农旺农资经营部经营者罗福东和阳新县益民农资有限公司张剑,且未如实记录以上300件马拉·克百威农药产品的进销情况,当事人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 |
1.行政处罚种类:其它。2.依据: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和《湖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第23项第一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期限:15日内 |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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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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