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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基层、查实情”,全力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

发布日期: 2022-08-15 15:36 来源: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是“八五”普法规划中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工作,是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的创新举措。为贯彻落实部、省、市关于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通知精神,全力推进我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2022年8月上旬,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联合开展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调研工作。调研组深入基层一线,通过座谈交流、查看资料、实地走访等形式,摸清全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情况,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总的来看,全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进展顺利,呈现以下特点:一是高度重视,齐抓共管。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司法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建立部门联合协调工作机制,实现信息互联,资源共享,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精心组织,制定方案。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司法部门均联合印发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明确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基本标准和认定程序,并将培育工作纳入“八五”普法规划,与“培养明白人”“一村一名法律顾问”等工作结合起来,合力推进培育工作。三是线下线上,宣传培训。各区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线下采取执法人员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签协议”形式,建立“一对一”的教育培训机制。同时,不定期举办有针对性的线下培训班,对示范户进行集中培训。四是建强阵地,夯实基础。各区均严格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进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各区特色,打造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教育阵地,营造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全市共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1442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60%。开展示范户教育培训16场(次),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30个,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3000余份。

针对下步工作,调研组要求:一是要严把示范户入口关。对示范户的人选及其家庭情况进行严格把关,使其能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二是要加强示范户教育培训。对示范户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内容要面向农户最关心最迫切的农业农村法治方面。三是要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司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之间可联合开展活动。四是要打造农村法治教育基地。依托法治广场、农服中心、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特色农业法治宣传阵地。五是丰富普法宣传形式。结合农民丰收节、“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宣传活动等,采用农民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使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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